為進一步規范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保障農村飲水安全,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供水用水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16〕119號)《武宣縣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規和相關政策文件,為促使農村供水工程長期發揮效益,進一步推進全縣農村供水工程建后管護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落實
建后管護是工程發揮效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關鍵環節,是全面考量工程建設效益的有效手段。根據《水利廳關于建立農村飲
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桂水農水〔2019〕10號)要求,各鄉鎮人民政府是農村飲水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統籌負責所轄范圍內的農村飲水的組織領導、制度保障、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和工程建設運行管理經費落實工作,要主動擔起地方人民政府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管理的主體責任,全面落實飲水工程建后管護機制及管護人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強化工程管理,明確管護責任。建立健全管護制度,落實管護人員和管護經費,確保工程正常運行。管網延伸工程實行總表管護制度。即以總表為管護界限,總表至水廠的供水設施設備(含總表)產權屬供水單位所有,其管護維修及供水水質和水量由供水單位負責,滿足受益戶生活安全飲水需求;總表至聚居點或受益戶的供水設施設備產權屬受益群眾集體所有,用戶實行戶表計量,總表到戶表的供水設施,由村委會和用水戶共同負責管理(已委托水廠負責管理的工程除外);戶表和戶表用戶側的供水設施,由用水戶自行管理。
(二)完善管護制度,嚴格制水規程。一是完善崗位職責和管護制度。供水單位要按照農村供水規范化管理要求,制定和完善工程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責任;完善凈化消毒、安全生產、維修保養等操作規程,重要設備和關鍵工序操作規程懸掛于對應設備或崗位顯目位置,定期開展維修養護,填寫運行管理日志。二是規范制水工藝流程管理。供水單位要建立和完善制水流程內控管事制度,規模化供水工程要加強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和制水工藝流程的日常檢查與維護,小型供水工程要加強凈化消毒設備的運行維護,做到“管好、用好”,確保飲用水安全。
(三)加強水質監測,確保供水安全。一是加強水源地保護。千噸萬人供水工程水源地要劃定保護區,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地應劃定保護范圍,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應納入村規民約加強保護。保護區與保護范圍均應確定保護界線,設立保護標識,明確保護責任主體,定期開展巡視和水質監測。供水單位要定期對水源開展巡視檢查,及時掌握水源水質變化情況,發現污染或破壞水源的情況應及時制止或向水源管理單位報告,防止水源遭受污染或破壞。二是嚴格凈化消毒。配備凈化消毒設施設備的供水工程要加強設施設備的使用與管理,同時要按標準要求投加凈化和消毒藥劑,嚴禁私自改變制水流程;定期沖洗凈水構筑物、清水池(塔)等;禁止向用水戶供應未經處理或水質處理不合格的飲用水。
(四)合理制定水價,強化水費計收。一是建立合理水價形成機制。按照“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根據來賓市水利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的指導意見》(來水農水[2020]17號)要求,合理制定供水水價并適時調整。二是強化水費計收。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提高水費回收率。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價格,可由村民(代表)會議“一事一議”討論確定,推行“基本水價+計量水價”兩部制水價,確定后的水價標準在村內醒目位置長期公示,保證工程正常運行及維修養護經費來源。加大飲水安全政策宣傳力度,加快農村供水從“福利水”、“免費水”向“商品水”、“付費水”轉變,引導農村供水逐步形成用水戶自覺繳費、供水單位規范收費、水費合理使用的良性循環機制。
(五)規范供水單位供水服務,提高運維水平。一是要向用水戶提供安全、穩定的自來水,水質、水量、水壓應滿足相關標準。二是加強廠區(泵站)環境美化、衛生保潔和綠化亮化等工作,保持廠區(泵站)環境衛生整潔,因設施設備安裝、調試、檢修、保養、清洗、更換等正常維修養護需停水的,應提前告知用水戶,停水時間超過48小時的,應采取應急供水措施,保障用水戶正常生活用水。三是負責供水區內供水管網的安全運行和維修管護,管網破損及設備損壞應及時維修檢修,運維不足部分縣水利局利用上級維修養護資金予以補助。四是向用水戶公開供水服務與監督電話,及時受理用水戶合理訴求,提高供水服務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宣傳引導,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各供水單位要高度重視農村供水運維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農村飲水安全管理“三個責任”要求,進一步扛牢地方人民政府主體責任、供水單位運行管理責任,強化責任意識,切實做好農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聚焦農村安全飲水“重建輕管”突出問題,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通過新聞媒體、宣傳手冊、微信公眾號等手段,加大飲水安全政策宣傳力度,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自我維護、自我管理,激發參與工程管理的積極性,形成“誰受益誰管理”共同認知和齊抓共管格局。
(二)落實管護主體。各鄉鎮要對轄區內農村供水工程建后管護負總責,同時要召開會議,以文件方式明確涉及農村供水工程的村民委員會作為具體的管護主體,明確一名村干部具體負責本村飲水安全工程且必須熟悉全村供水范圍、供水情況以及管護情況等。
(三)健全完善管護制度。各鄉鎮根據工程所在村的實際及項目特性,指導各村委(供水單位)擬定合理的建后管護制度。由駐村領導牽頭,駐村人員、村組干部參與,組織召開群眾代表大會,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議定合理的管護制度,并在村內公開張貼,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滿意度。如項目跨村,鄉鎮要做好協調,避免使用過程中產生矛盾。
(四)完善管水員制度,落實管護人員。縣水利局結合我縣農村飲水工程實際,制定了《武宣縣農村飲水工程管水員制度》,各村委(供水單位)可通過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議定完善適合本村(本工程)的管護制度,明確有一定管護能力,熱衷于該類公益事業管理的人員作為管護人員。各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負責指導村管護人員熟悉工程建設內容及必要的機電設備的操作運行,適時對取水點、水池、管網、設施設備、閘閥等進行日常維護、維修和保養,必須保證正常供水。
(五)制定水費制度。各鄉鎮負責指導各村委召開群眾代表大會,結合當地實際,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水費收取收繳制度,收取的水費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維修、維護及管護人員工資,開支情況實行定期公開公示,接受監督。
(六)強化跟蹤督導,嚴格督查考核。將農村供水運維管理工作納入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各供水單位的績效考核內容之一,同時也作為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經費補助的重要依據。縣水利局對農村供水工程管理中的管理人員落實、管理制度建立、管護責任落實、工程運行情況等進行督查考核,對管理運行得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相互推諉、管理運行差的予以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對責任落實不到位、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供水用水條例》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附件:武宣縣農村飲水工程管水員制度
武宣縣水利局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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