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定背景和過程
《重慶市供水節水條例》于2022年7月22日經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2年12月1日起開始施行。為貫徹落實《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有關要求,規范市政用水行為,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根據《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重慶市消火栓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于2023年11月起草《管理規定》(初稿),2024年1月初書面征求各區縣(自治縣)城市供水主管部門和市水務集團、市水投集團等相關供水企業的修改意見,書面征求意見共收到意見4條,采納3條,未采納1條,部分采納和未采納的意見已與意見提出單位進行了溝通,已達成一致意見,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我們對征集的意見進行了認真分析和討論,對合理性意見都進行消化吸納,并與相關單位進行充分溝通,最終形成一致意見,經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管理規定》。
文件制定依據
文件主要內容
《管理規定》主要分為4個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重慶市供水節水條例》于2022年7月22日經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2年12月1日起開始施行。為貫徹落實《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有關要求,規范市政用水行為,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根據《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重慶市消火栓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于2023年11月起草《管理規定》(初稿),2024年1月初書面征求各區縣(自治縣)城市供水主管部門和市水務集團、市水投集團等相關供水企業的修改意見,書面征求意見共收到意見4條,采納3條,未采納1條,部分采納和未采納的意見已與意見提出單位進行了溝通,已達成一致意見,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我們對征集的意見進行了認真分析和討論,對合理性意見都進行消化吸納,并與相關單位進行充分溝通,最終形成一致意見,經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管理規定》。
文件制定依據
《管理規定》主要依據《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重慶市消火栓管理辦法》等法規規定。
文件主要內容
《管理規定》主要分為4個部分:
一是明確市政用水適用范圍。《管理規定》所稱市政用水包含本市行政區域內以城市自來水為水源的城市綠化、環境衛生、降溫除塵、生態景觀用水等。
二是明確相關單位職責劃分。《管理規定》明確市、區(縣)行業主管部門、城市供水企業和市政用水單位的職責。市、區(縣)城市供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市政用水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城市供水企業除保證正常市政用水供應外還需做好市政用水設施日常巡查檢修;市政用水單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取水、按操作規范使用市政用水設施并及時足額繳納市政用水水費。
三是明確消防供水設施的專用性。消防設施實行專用,市政用水單位確需通過消防專用供水設施臨時取水的,應征得供水企業同意,其水量的計量和結算方式由用水單位與供水企業協商。消防供水設施維護保養及消防應急用水按照《重慶市消火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是明確相關禁止事項及處罰規定。《管理規定》明確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以下行為:(一)盜用市政用水;(二)擅自開啟消火栓取水用水;(三)擅自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轉供市政用水;(四)擅自在市政用水管網上直接裝泵加壓取水;(五)其他影響市政用水秩序的行為。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城市供節水條例》、《重慶市消火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罰。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關于市政用水遵循原則。《管理規定》明確市政用水應當遵循安全、節約、高效的原則,除城市供水企業提供的自來水之外,鼓勵使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規水,提高水資源利用率。
(二)關于市政用水取水和計費方式。因地域差別,《管理規定》明確由各區(縣)城市供水主管部門組織市政用水單位與城市供水企業共同協商,明確市政用水取水時間、取水點位(含新增取水點位)、取水計量和水費結算方式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