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日)起
《武漢市供水條例》正式施行
《條例》明確了
二次供水設施的責任單位為
供水管理單位
而不再是原所有權人
切實減輕了居民負擔
《武漢市供水條例》是在已施行了26年的《武漢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的基礎上調整制定而成,在推進城鄉供水用水一體化、優化獲得用水營商環境、加強水源和水質監管、供水設施維護和應急處置、二次供水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進一步提高供水質量和效率。
《條例》明確規定,供水單位搶修、更換或者檢修供水設施,應當在24小時內恢復供水。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的,應當采取臨時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為確保水壓符合國家標準,明確二次供水設施的責任單位為供水管理單位,而不再是原所有權人,也就是用戶。

武漢市水務局供用水管理處副處長何良盛介紹:此次出臺的條例有三個明顯的特點:一是條例推進城鄉供水用水服務均等化,讓農民也能享受到跟城市一樣的供水服務;二是優化了獲得用水營商環境,供水單位在供水接入條件滿足時提前敷設市政供水管道,為企業的項目建設節約時間和成本。三是二次供水建設、改造和維護專業化。新建和改造后的二次供水設施交由供水單位維護,徹底解決最后一公里的供水安全。

“十三五”以來,武漢市完成中心城區7座水廠和新城區4座水廠新、改、擴建工程,新增供水能力81萬噸;全市“供水一張網”有序推進,“農村供水城市化,城鄉供水一體化”的格局初步形成;智能化供水平臺成型,直接接入全市近5000個二次供水泵房,年底收尾的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將有160萬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