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優化水資源配置,有效保障生態用水需求。
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格用水總量指標管理,健全省、市、縣三級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做好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嚴格取用水管控。嚴格用水強度指標管理,建立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推進城鎮非居民用水戶用水定額管理,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積極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2020年底前,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524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以上。(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參與)
嚴格控制小水電開發。嚴格控制小水電和引水式水電開發活動,組織開展摸底排查,科學評估,建立臺賬,實施分類清理整頓。全面整改審批手續不全、影響生態環境的小水電項目。對保留的小水電項目加強監管,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小水電清理整頓工作。(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等參與)
切實保障生態流量。協調和加強流域水量統一調度,科學確定生態流量,切實保障長江干流、主要入江支流和重點湖庫基本生態用水需求。深化河湖水系連通運行管理,采取閘壩聯合調度、生態補水等措施,確保生態用水比例只增不減,有效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2020年底前,長江干流主要控制節點生態基流占多年平均流量的比例達到20%以上。(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等參與)
(八)強化生態系統管護,嚴厲打擊生態破壞行為。
嚴格岸線保護修復。落實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統籌規劃長江岸線資源,實行長江干流及洲島岸線開發總量控制,嚴格分區管理與用途管制,推進生態岸線恢復。針對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占用岸線及筑壩圍堰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整治嚴重影響防洪安全、批建不符、長期占而不用、手續不全等岸線利用項目。開展長江干流岸線保護和利用專項檢查行動,推進長江干流兩岸城市規劃范圍內濱水綠地等生態緩沖帶建設。到2020年底,岸線非法利用項目全部清理整治,岸線修復基本完成,生態功能得到恢復,長江干流及洲島自然岸線(含生態修復及景觀生活改造岸線)保有率達到50%以上。(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林業局等參與)
嚴禁非法采砂。嚴格落實禁采區、可采區、保留區和禁采期管理措施,加強對非法采砂行為的監督執法。2019年底前,組織開展跨部門聯合監督檢查和執法專項行動,取締“三無”采砂船。2020年底前,建立非法采砂區域聯動執法機制。(省水利廳牽頭,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江蘇海事局等參與)
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開展長江生態環境大普查,摸清資源環境本底情況,系統梳理和掌握各類生態環境風險隱患(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部門負責)。開展退耕還濕、天然林資源保護、河湖與濕地保護修復、礦山生態修復和尾礦庫綜合治理、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因地制宜實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湖)口等區域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強化以中華鱘、長江鱘、長江江豚為代表的珍稀瀕危物種拯救工作,加大長江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保護力度,實施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關鍵生境保護修復工程,開展水生生物保護區監督檢查。以國際重要濕地和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為重點,積極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工程建設,2020年底前,全省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5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監管。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重點排查自然保護區內采礦(石)、采砂、設立碼頭、開辦工礦企業、擠占河(湖)岸、侵占濕地以及核心區緩沖區內旅游開發等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活動,堅決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2019年6月底前,完成長江、太湖及洪澤湖各級自然保護區自查工作,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加強整改工作監督檢查,確保整改到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參與)
(九)全面推進突出問題整改,著力修復長江生態環境。
聚焦《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的18個突出問題,組織制定詳細整改方案,倒排時間節點,明確工作計劃和階段性目標,清單上墻、掛圖作戰,全力以赴推進問題解決,堅決啃下“硬骨頭”。強化責任落實,將整改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完善整改調度和督查機制,確保限期完成整改任務,確保整改取得實實在在成效。舉一反三,重點圍繞2016年1月以來發生的破壞長江生態問題,滾動排查關聯性、衍生性問題和其他生態環境問題及風險隱患,深入分析監管漏洞和薄弱環節,強化監管執法和督察指導,推動突出環境問題有效解決、環境風險有效管控、生態環境有效修復。(省生態環境廳、省長江辦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
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地要把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領導是本地區第一責任人,組織制定本地區工作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部門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抓緊制定分年度重點任務清單,逐項明確責任、措施和時間表,確保一樁樁一件件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省生態環境廳牽頭,有關部門參與)
嚴格考核問責。將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結果應用。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環境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地區,公開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