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三次全會精神市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和縣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按照全省2018年脫貧攻堅夏秋攻勢暨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攻堅決戰行動啟動會、《中共貴州省委 貴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脫貧攻堅夏秋攻勢行動令》和《貴陽市解決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決戰行動方案》要求,針對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分散,規模小,管理不規范、水源不保障等問題,創新發展思路,按照“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模式,依托城鄉供水水廠和骨干水源工程,積極開展農村集中連片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提高農村供水質量、改善農村飲用水條件、以實現“農村供水城鎮化,城鄉供水一體化”為目標,逐步建立安全有效、保障有力、覆蓋城鄉的供水保障體系。
二、目標任務
2018年啟動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12處,2018年內全面解決特別困難村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問題,確保2019年6月底前解決6.63萬人農村人口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問題。
三、工作重點
(一)嚴格把握工作時限。緊緊圍繞解決6.63萬人農村人口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決戰工作目標,確保12處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在2018年11月全面開工建設,特別困難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在2018年12月建成投用。其余項目在2019年5月底前基本完工,2019年6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各鄉鎮、涉及部門要按照時間節點,加強統籌、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強力推進、嚴格督促,確保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保質保量如期完成。
(二)嚴格工程建設標準。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攻堅決戰行動建設標準按“兩不愁”脫貧標準中“飲水不愁”標準執行,供水采取集中式供水、自引井水、自取河水、自取水窖水、鉆取地下水等方式。小水窖建設規模戶均不低于5立方米,備有沉淀池、過濾池,水體保持清潔,集雨面無污染,水窖整體有土壤覆蓋,避免陽光直射造成水質變化;取水往返水平距離不超過1000米,垂直距離不超過100米;人均日用水量不低于35升。
(三)科學制定實施方案。結合建設地水源、地質條件、人口密度等因素,依托現有城鄉供水水廠、骨干水源等供水工程,采取集中連片規模化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方案要達到初步設計深度,確保措施可行、經濟合理、保障有力。
(四)健全完善工程良性運行機制。進一步深化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建立適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明確農村供水工程統一管理機構,統籌管理鄉鎮內農村供水工程。根據《息烽縣鄉鎮供水有條件整體劃轉投資合作協議》,逐步將有條件的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劃轉到貴州水投水務息烽公司負責管理,余下的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由村集體或組建用水戶協會負責管理,分散式供水工程在基層水務服務中心指導下由農戶自行管理。要落實管護經費,建立管理制度,規范工程運行管理,切實維護好、鞏固好已建工程成果,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五)確保農村飲水水質安全。對轄區內10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依法劃定保護區,按照規范和技術要求,建立和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界碑、界樁、警示牌、圍網等保護設施,明確地域界限并予以公告;對其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由工程管理主體通過設立警示牌和指導制定村規民約等方式加強保護,建立縣級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檢測中心自檢和環境、衛生部門監測的“雙監測”制度和水質報告制度,不定期抽檢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定期抽檢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出水的水質等飲用水安全狀況,確保供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
息府辦函〔2018〕150號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息烽縣解決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決戰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新華社區服務中心,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息烽縣解決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決戰行動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息烽縣解決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決戰
行動方案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通過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息烽縣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按照脫貧攻堅標準中的“飲水不愁”標準,我縣已基本實現“飲水不愁”全覆蓋。農村飲水安全是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同步小康的重要基礎,為進一步鞏固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建設成果,解決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模小、工程散、工程管理不規范、水源不保障等問題,提高我縣農村供水保障能力,以實現”農村供水城鎮化,城鄉供水一體化”的目標,實施全縣解決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決戰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三次全會、市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和縣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按照全省2018年脫貧攻堅夏秋攻勢暨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攻堅決戰行動啟動會、《中共貴州省委 貴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脫貧攻堅夏秋攻勢行動令》和《貴陽市解決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決戰行動方案》要求,針對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分散,規模小,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創新發展思路,按照“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模式,依托城鄉供水水廠和骨干水源工程,積極開展農村集中連片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提高農村供水質量、改善農村飲用水條件、以實現“農村供水城鎮化,城鄉供水一體化”為目標,逐步建立安全有效、保障有力、覆蓋城鄉的供水保障體系。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提高農村供水保障能力,按照“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模式,進一步拓寬資金籌集渠道,有效利用各類資金,加快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2018年啟動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12處,2018年內全面解決特別困難村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問題,確保2019年6月底前解決6.63萬人農村人口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問題。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強化責任、條塊聯動。強化地方政府責任,明確縣級統籌協調,落實貴州水投水務息烽公司為主體經營管理單位的主體責任,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強化監督考核機制,建立上下聯動、各方協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進機制,實現我縣農村飲用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村村通)目標。
(二)堅持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解決部分飲水安全不鞏固、易反復、水質保障程度不高等問題,統籌當前和長遠,以農村集中連片規模化供水工程為重點。一是依托現有城鄉供水水廠管網盡量延伸覆蓋周邊村寨;二是依托穩定的骨干水源,以鄉鎮為單元建設集鎮聯村供水工程,科學合理確定工程區域布局、建設任務。
(三)因地制宜,規模建設。統籌當前和長遠,綜合采取“以大帶小、城鄉統籌,以大并小、小小聯合”的方式,“能延則延、能并則并、規范化建設”。
(四)堅持建管并重、長效運行。加強工程運行管理,落實管護主體、責任和經費,建立合理水價機制,強化水源保護和水質管理,建立健全農村集中連片規模化供水工程投、建、管長效機制,實行專業化管理、企業化運營和市場化運作,確保工程項目長效良性運行,實現農村供水城鎮化、城鄉供水一體化目標。
四、工作重點
(一)嚴格把握工作時限。緊緊圍繞解決6.63萬人農村人口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決戰工作目標,確保12處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在2018年11月全面開工建設,特別困難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在2018年12月建成投用。其余項目在2019年5月底前基本完工,2019年6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各鄉鎮、涉及部門要按照時間節點,加強統籌、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強力推進、嚴格督促,確保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保質保量如期完成。
(二)嚴格工程建設標準。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攻堅決戰行動建設標準按“兩不愁”脫貧標準中“飲水不愁”標準執行,供水采取集中式供水、自引井水、自取河水、自取水窖水、鉆取地下水等方式。小水窖建設規模戶均不低于5立方米,備有沉淀池、過濾池,水體保持清潔,集雨面無污染,水窖整體有土壤覆蓋,避免陽光直射造成水質變化;取水往返水平距離不超過1000米,垂直距離不超過100米;人均日用水量不低于35升。
(三)科學制定實施方案。結合建設地水源、地質條件、人口密度等因素,依托現有城鄉供水水廠、骨干水源等供水工程,采取集中連片規模化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方案要達到初步設計深度,確保措施可行、經濟合理、保障有力。
(四)健全完善工程良性運行機制。進一步深化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建立適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明確農村供水工程統一管理機構,統籌管理鄉鎮內農村供水工程。根據《息烽縣鄉鎮供水有條件整體劃轉投資合作協議》,逐步將有條件的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劃轉到貴州水投水務息烽公司負責管理,余下的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由村集體或組建用水戶協會負責管理,分散式供水工程在基層水務服務中心指導下由農戶自行管理。要落實管護經費,建立管理制度,規范工程運行管理,切實維護好、鞏固好已建工程成果,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五)確保農村飲水水質安全。對轄區內10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依法劃定保護區,按照規范和技術要求,建立和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界碑、界樁、警示牌、圍網等保護設施,明確地域界限并予以公告;對其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由工程管理主體通過設立警示牌和指導制定村規民約等方式加強保護,建立縣級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檢測中心自檢和環境、衛生部門監測的“雙監測”制度和水質報告制度,不定期抽檢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定期抽檢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出水的水質等飲用水安全狀況,確保供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全縣解決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決戰行動聯席會議制度,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召集人,縣政府辦、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農業局(扶貧辦)、縣水務局、縣財政局、縣生態文明局(環境保護局、林業綠化局)、縣移民局、縣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督辦督查局、縣規委辦、縣衛計局、貴州水投水務息烽公司和各鄉鎮分管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動推進全縣解決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決戰行動。各鄉鎮要建立相應領導協調機制,嚴格落實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確保各項工作按計劃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職責分工。進一步落實責任,建立縣、鄉、村三級聯動工作推進機制,全力推進農村集中供水鞏固提升工作有序推進。
縣水務局:負責整合統籌資金,支持供水設施建設,協調、指導、督促各相關單位做好農村集中供水鞏固提升工作。負責督促貴州水投水務息烽公司快速推進全縣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各項工作。
貴州水投水務息烽公司: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依托省水投水務公司融資,充分發揮行業優勢,有效利用金融政策和各類資金。加大對集中連片和鄉鎮水廠覆蓋的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投入建設力度,解決建設資金缺口,建立村鎮供水投資、建設、管理一體化運行模式。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項目立項、協調上級部門批復,指導供水水價制訂等相關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項目財政資金管理、撥付,并監督資金使用。
縣生態文明局(林業綠化局):負責指導征占林地的報批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指導項目占用土地申報、土地預審和報批工作,負責協助項目地質災害評估和壓覆礦評估相關報批工作,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協調對接。
縣移民局:負責項目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
縣督辦督查局:負責項目建設督查督辦工作。
縣生態文明局(環境保護局):負責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有關工作。
縣規委辦:負責項目規劃審查、審批(核準)等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是履行農村集中供水鞏固提升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項目涉及的糾紛協調工作,提供相關基礎資料,配合國土、林業、水務、移民等相關部門工作,參與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統籌、整合相關資金用于供水設施建設中的占地、青苗等補償,落實土地、稅收、用電等必要的配套扶持政策,做好項目的需求普查、土地征拆、化解群工矛盾等相關工作。對財政困難的行政村和貧困村戶,鄉鎮要建立相應的水費補貼機制,確保工程持續發揮效益。負責指導各行政村根據實際情況,以村規民約的方式制定相關用水管理制度,做好對村民的宣傳引導、征收水費工作,保證水費能及時足額征收。
發改、財政、生態、國土等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整合政策、資金、項目投入農村集中供水項目建設,做好論證、審批(核準)、監管等工作,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加快項目進度。
(三)強化項目監管。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加強督導調度,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細化任務目標,倒排工期,明確責任,以攻堅決戰的姿態抓好工程建設。實行掛圖作戰,解決一個,銷號一個。實行月調度,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督促項目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四)強化輿論引導。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行動取得的成績,深入挖掘攻堅行動中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事例,通過正面宣傳報道,在全社會凝聚起扶貧濟困的強大正能量,為打贏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攻堅戰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五)強化監督考核。按照“五步工作法”要求,進一步制定考核獎懲細則,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目標考核內容。對體制機制不健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工作推進較慢的,將適時進行約談和通報,并按照目標考核相關規定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