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為適應城市建設發展需要,保障社會公眾利益,規范全省二次供水設施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監管,經住建部批準,江西省決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城鎮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工程技術規程。
據介紹,此規程適用于江西省城鎮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水質、水量、水壓、設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設施維護與安全運行管理。不適用于再生水、直飲水、工業企業、消防供水和其它需要加壓供水的建筑。
規程明確二次供水是整個城鎮供水的組成部分,是最終保障供水水質和供水安全的重要環節。當民用建筑生活飲用水用戶對水壓、水量要求超過城鎮供水管網的供水能力時,必須建設二次供水設施。新建二次供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新建二次供水設施應獨立設置,并有建筑圍護結構,其供水管網、儲水池(箱)、水泵、控制系統和管理用房等不得與消防等其他設施混用。
規程還強調,城鎮供水安全涉及全社會的公眾利益、社會穩定與城鎮安全,作為城鎮供水局部組成部分的二次供水不能影響城鎮整體供水管網的運行安全。涉及到二次供水工程建設與管理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執行現行國家有關法規與技術標準的規定,以確保城鎮整體供水安全。本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來源:天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