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最高檢部署開展企業合規改革,作為全省首批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單位,近年來,洛江區檢察院在推動試點工作過程中,始終堅持統籌謀劃為先、培育案件為基、建章立制為要,著力提升試點工作規范化、精細化水平,打造契合洛江發展實際的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模式。

↑洛江區人大常委會聽取洛江區檢察院企業合規工作專項匯報
引入第三方監督
合規建設更具權威
“合規考察讓我們揪出了經營發展中潛在的風險,讓我們有了一次新生的機會。”
日前,J公司負責人李某某感概地說道。原來,此前J公司因雇傭無資質人員從事帶電作業工作,造成安全生產事故,李某某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審。泉州疫情好轉后,洛江區檢察院收到了上級院的批復,同意對J公司負責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啟動合規考察程序。洛江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按規定商請第三方管委會選任第三方監督評估組織,并到J公司實地進行了調研。

↑檢察官走訪涉案企業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洛江區檢察院會同財政、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8個部門,組建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第三方管委會”),同步建立第三方管委會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牽頭擬定《關于建立泉州市洛江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實施細則(試行)》,明確第三方管委會的組成和職責,規定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啟動條件和運行程序。
制定選任辦法,推動舉賢任能,洛江區檢察院先后公開選任2批50人成立第三方專業人員名錄庫,名錄庫既有稅務、知識產權等領域的專業人員,又有專家學者、行業協會代表等,確保監督評估的專業性、有效性。
建章立制
合規整改有的放矢
“我們在工作中發現,涉案企業多為中小微企業,家族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特征明顯,存在著合規收益的延后性與企業逐利性的矛盾、合規公司化管理模式與企業傳統管理模式的矛盾等。”

↑順德區政協前來洛江考察優化營商環境舉措
洛江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洛江區檢察院結合辦案積極走訪各領域、各行業有代表性的民營企業,了解企業實施合規管理的經驗做法,結合辦案中發現的家族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特征明顯、合規收益延后性與企業逐利性存在矛盾等突出問題。“我們在工作中發現,涉案企業多為中小微企業,家族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特征明顯,存在著合規收益的延后性與企業逐利性的矛盾、合規公司化管理模式與企業傳統管理模式的矛盾等。”
因案制宜、因地制宜。洛江區檢察院探索制定了《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標準指導意見(試行)》,建立起了符合轄區企業特點的合規考察與驗收標準,以相對量化的形式明確了第三方監督評估指標。
融合協作
推動合規整改互認
2021年11月,洛江區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某機械制造企業污染環境案。案發后,企業負責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坦言“因環保合規意識淡薄,盲目追求企業利益,不慎踩到法律紅線”。
經層報審批,檢察機關啟動合規考察程序,邀請法律、環保等領域專業人員組成第三方監督評估組織,在充分了解企業情況下,指導企業完成合規計劃的制定、完善。

↑疫情期間,洛江區檢察院“云考察”“云聽證”推進涉案企業合規考察工作
涉案企業經過整改,獲得了“活下來”的機會,但檢察機關的幫扶沒有結束,合規考察成果仍要在后續的行政處理中得到有效銜接和認可,才能進一步鞏固合規成效。
洛江區檢察院探索推動“合規整改成果互認、合規從寬處理”制度,在不起訴決定作出的同時,向行政主管機關發出檢察意見,建議依法處罰,并將企業合規計劃、合規考察報告等同步移送。行政機關將相關法律文書、合規考察書面報告等材料作為作出依法處理決定的重要參考。
特色宣傳
提升合規經營意識
“具截(拒絕)劣質產品,企業要合規經營啊!”魔性的肢體動作、魔性的聲音、魔性的語言……這是洛江區檢察院推出的《檢說合規》普法宣傳欄目。該欄目用輕松搞笑的原創短視頻輔以“魔性”的閩南RAP,圍繞企業合規經營的預防和宣傳開展工作。目前,該欄目已推出3期,播放量破千萬,點贊量超四十萬。
洛江區檢察院采取“企業點餐、專家配菜”方式,聯合區工商聯共同舉辦6期“企業合規法治大講堂”,500余名企業家、企業高管參與活動。同時針對常見的涉企犯罪類型,提煉企業常見風險點,制作《企業合規建設指引》為涉案企業制定合規計劃提供參考。

↑洛江區檢察院宣講涉案企業合規相關司法政策
截止目前,洛江區檢察院共辦理涉案企業合規案件3件,涉及罪名3個,涵蓋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等三大類犯罪,已辦結3件,對通過評估驗收的2家涉案企業、3名企業家依法兌現政策,分別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目前辦案數居全市首位,研究出臺《涉企案件合規不起訴工作規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實施細則(試行)》等一系列制度,因地制宜探索第三方監管普適性標準。改革試點工作作為洛江區優化營商環境的特色激勵措施,被寫入《洛江區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若干措施》。
與此同時,洛江區檢察院堅持把理論研究作為提升試點工作成果的有效載體,參與省檢察院申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應用理論研究課題并獲批立項,1篇調研文章被《人民檢察》刊登并獲評該期刊年度優秀文章,多篇調研文章分別入選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和“2021年海峽兩岸檢察制度研討會”等論壇、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