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費
水資源費征收的主要依據是國家2000年頒布,2017年重新修訂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而大部分省市在此基礎上都會制定當?shù)氐?/p>
水資源管理條例和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guī)。
2011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2012年1月,國務院發(fā)布了《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2013年1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這兩份文件的頒布,代表國務院對實行最嚴格水資源制度作出的全面部署和具體安排。
水資源費的繳交是從量方式,即按取水量進行計量征收,目前最常見的供水企業(yè)取地表水(一般為江河、水庫水),各地的征收標準均上調到0.2元/m3,在缺水地區(qū)更高達0.4~0.5元/m3。
征收方法有價內征收或價外征收兩種。價內征收,即是在供水企業(yè)取水環(huán)節(jié)進行計量和征收,繳納的水資源費成為供水企業(yè)的供水成本;而價外征收即是售水環(huán)節(jié)進行按量征收,是在水價基礎上再向用水戶加收水資源費,費用不進供水企業(yè)成本,也不包含在售水價格內,供水企業(yè)僅要承擔因此帶來的稅金。目前的國內基本趨勢是實行價內征收取代價外征收。
注意事項:
1、水資源實行年度取水計劃許可制度,即供水企業(yè)應提前向水資源管理和征收部門上報下一年度取水計劃(一般要細分到月度),經審批后方可有效。
2、供水企業(yè)申報下一年度的取水計劃一般不能超過企業(yè)下屬所有制水廠的最大生產能力之和。
3、水資源費征收固定期一般有按月或按季征收兩種,并實行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例如多個省市規(guī)定超過取水計劃10%以內,就要加價一倍,即超取部分就會由0.2元/m3變成0.4元/m3,如超過取水計劃20%,就要加價兩倍!
4、實際供水產能負荷已接近設計生產能力的供水企業(yè),要重視年度取水計劃月度取水額度的分配是否合理和準確,同時最好能爭取按季度征收,季度控制總比月度控制的彈性要大一點,更靈活一點,從而減少超計劃取水的機率,避免超取部分加價征收。
水資源稅
水資源稅屬于資源稅的一種,而常見的礦產資源較早征稅,資源稅被稱為綠色稅收。目前全國已有河北、河南、山東等多個省市在試點水資源費改為征收水資源稅,最早試點的河北省在2016年就開始了。
水資源稅的征收方法同水資源費一樣也是從量征收,應納稅額=實際取用水量×適用稅額
例如山東青島的稅額標準:地表水0.1元—5元/立方米、地下水0.2元—20元/立方米。
水資源稅按季或者按月征收,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納稅的,可以按次申報納稅。
同水資源費一樣,征收固定期很重要,尤其是產能較高的水廠,因為一旦超取水量,超取部分就會加倍征收。
水資源費改稅的主要原因和好處:相對于水資源費,水資源稅的嚴肅性、權威性更強,納稅遵從度更高,而水資源稅的大的功能就是調節(jié)用水結構,節(jié)約用水,構建生態(tài)友好型的經濟發(fā)展模式。
受稅收征收剛性和超采區(qū)地下水稅額標準提高等因素影響,與試點前水資源費相比,水資源稅收入增長明顯。同時費改稅后,讓更多的用水大戶開始注重節(jié)水。
差別化稅率,倒逼用戶減少取用地下水,抑制地下水超采,是水資源稅改革的重要政策目標之一,變“超采地下水”為“多用地表水”。
改革后,地下水嚴重超采區(qū)的用水大戶,其用水開始接入了公共供水管網,地下水用量比重從改革前的60%降到改革后的8.7%;一些用水量大的洗浴行業(yè),已全部改為使用自來水,不再抽取地下水。
增值稅
定義: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huán)節(jié)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稅率: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7%、13%、11%、6%、0%等,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征收率為3%。
適用17%稅率: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 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適用13%稅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農產品、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二甲醚。
適用11%稅率:提供交通運輸業(yè)服務。
適用6%稅率:提供現(xiàn)代服務業(yè)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
適用0%稅率:出口貨物等特殊業(yè)務。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這次調整主要是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中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稅率簡化合并將踏出第一步。這次調整,自來水增值稅率等于從適用13%的類別調整到11%這個類別,但由于之前有相關政策,自來水真正執(zhí)行的稅率是3%,所以這次調整僅是適用類別上的調整,對實際繳稅沒有什么影響。
2018年3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明確將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將制造業(yè)等行業(yè)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yè)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為什么自來水增值稅率最終為3%
1、原《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自來水適用稅率是13%。此后不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自來水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14號),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來水比照對縣以下小型水力發(fā)電和部分建材等商品的征稅規(guī)定,可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即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自來水,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但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生產自來水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按照13%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按簡易辦法計算交納增值稅。但是,所選擇的計算交納增值稅的辦法,至少3年內不得變更。因此,雖然一般納稅人大多選擇簡易征收辦法,按照6%征收率計算交納增值稅,但是,自來水適用的增值稅稅率,依然為13%,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3、2014年6月1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4年7月1日起,將自來水、小型水利發(fā)電等特定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6%、5%、4%、3%四檔征收率合并為一檔,統(tǒng)一按現(xiàn)行簡易計稅辦法,執(zhí)行3%的稅率。
關于自來水增值稅,可具體簡化如下:
(1)自來水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3%;
(2)1994年后,可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稅率仍為13%);
(3)2014年后,增值稅6%、5%、4%、3%四檔合并執(zhí)行3%的稅率(適用稅率仍為13%)。
(4)2017年7月后,增值稅率13%取消,自來水適用稅率由13%調整為11%(不影響實際征收)。
(5)2018年5月后,國家進一步減稅,自來水適用的增值稅率11%調整為10%(不影響實際征收)。
稅金及附加
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用來核算企業(yè)日常主要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yè)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營業(yè)稅金及附加:反映企業(yè)經營主要業(yè)務應負擔的營業(yè)稅(已取消)、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稅金及附加——該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1)營業(yè)稅(已取消):屬于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2016年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將建筑業(yè)、房地產業(yè)、金融業(yè)和生活服務業(yè)納入試點范圍,中國全面告別營業(yè)稅。
(2)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tǒng)稱。消費稅實行價內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消費稅共設置了15個稅目,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涂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實際共有25個征稅項目,其中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甲類香煙)。
(3)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分別規(guī)定為:市區(qū)7%,縣城和鎮(zhèn)5%,鄉(xiāng)村1%。
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消費稅)×7%
(4)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jié)資源級差收入并體現(xiàn)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征收的一種稅。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稅率一般按銷售額的比例或單位定價)
(5)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6)教育費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附加費。作用:發(fā)展地方性教育事業(yè),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征費范圍同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的征收范圍相同。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
教育費附加=(當期的營業(yè)稅+消費稅+增值稅的應交額)×3%
(7)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實施“科教興省”戰(zhàn)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資金投入,促進本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開征的一項地方政府性基金。
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2%
(8)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全面試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也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為什么供水企業(yè)和稅金及附加通常=應交增值稅×12%?
因為與供水企業(yè)增值稅有關的主要是以下幾種:
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消費稅)×7%
教育費附加=(當期的營業(yè)稅+消費稅+增值稅的應交額)×3%
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2%
由于自來水不屬消費稅征收范圍,而營業(yè)稅又取消了,
因此稅金及附加=應交增值稅×(7%+3%+2%),即是=應交增值稅×12%
供水企業(yè)其他業(yè)務的增值稅
供水企業(yè)除了主營業(yè)務(供應自來水)之外,一般還會提供一些其他業(yè)務或服務,常見的其他業(yè)務主要包括:銷售水表、材料、清洗水池、表后管道維修、技術咨詢服務費、設計費等。其他業(yè)務適用的稅率目前有以下幾種:
16%稅率:一般是銷售類,例如銷售水表、管道配件、材料等。
10%稅率:一般是工程類,例如用戶工程、表后管道維修等。
6%稅率:一般是咨詢服務類的業(yè)務。
四小稅
一、房產稅
其實目前國內正在熱議的房產稅,其實早就有了,只不過個人所持有非營業(yè)用的房產屬于免稅范圍,即個人住宅是免征范圍。國內試點對個人持有房產征房產稅的,目前是上海和重慶兩個轄市,而對企業(yè)持有營業(yè)用途的房產,一直都有征收房產稅的規(guī)定。供水企業(yè)一般都會有營業(yè)性的房產,所以供水企業(yè)一般每年都要按規(guī)定交這個房產稅。
二、車船稅
雖然供水企業(yè)不一定都有船,但一般有車吧,所以有車就要繳車船稅,在每年繳效車輛保險費用時同時由繳交。
三、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
土地增值稅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并按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進行征收。由于近年來國內土地都是增值的,所以當供水企業(yè)有土地或房產轉讓時,一般都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四、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
印花稅被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譽為稅負輕微、稅源暢旺、手續(xù)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
現(xiàn)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yè)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印花稅的繳納方法是直接到稅務機關購買不同額度的印花稅票(類似郵票),按照應繳額度張貼在相關合同、證照上。
關于股票交易印花稅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fā)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fā)生額征收的一種稅。中國稅法規(guī)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征收印花稅。
小結
如果不是財務人員,其實并不需要詳細了解供水企業(yè)各項稅費的來龍去脈、具體規(guī)則等,但供水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人員、業(yè)務人員在經營活動、業(yè)務開展過程中,還是需要大致掌握稅費方面的關鍵知識,可大致歸納如下:
1、按照取水量、資費標準,按月或按季繳納水資源費(或水資源稅),超取部分將要累進加價。
2、主營業(yè)務收入(自來水)需要按3%繳納增值稅。
3、同時按照上述應交增值稅×12%的計算公式,繳納各項稅金與附加。
4、有營業(yè)性房產,每年繳納房產稅。
5、有船或機動車輛的,每年繳納車船稅。
6、有土地或房產轉讓時,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7、在簽訂各類合同、新開賬簿、取得產權證件、營業(yè)執(zhí)照等經營活動時,按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
8、供水企業(yè)開展非主營業(yè)務時,還應按照相應的稅率繳交其他業(yè)務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