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記者從開封市發改委獲得消息,經河南省發改委批準,備受市民關注的開封市城市供水價格已確定。
據介紹,為理順水價結構,開封市將城市供水價格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三類。
調整供水價格與推進階梯水價相結合。開封市居民生活用水基礎水量確定為每戶每月12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分兩步實施到位:第一步,居民生活用水基礎水價由現行的1.10元/立方米調整為1.50元/立方米,超基礎水量用水按1.75元/立方米計收;第二步,居民生活用水由1.50元/立方米調整為1.75元/立方米,超基礎水量用水按2.20元/立方米計收。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為2.20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價格由3.50元/立方米調整為5.80元/立方米。一次性沉淀水價格由0.80元/立方米調整為0.90元/立方米。同時,對開封市低收入群體實行保障措施。為確保低收入群體基本用水不受調價影響,對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低保家庭不調整水價。這一優惠政策的具體實施方案已由開封市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調整后的開封市城市供水價格自2010年2月1日起執行,3月1日后抄見水量將按調整后的水價繳費。居民生活用水第二步調整自2011年2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