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龍陽大道南國明珠小區的盧女士近日遇到一件讓她哭笑不得的怪事,她家收到供水公司送來的繳費通知單,單據上注明“抄表日期為2010年1月4日”。昨日(12月24日),盧女士向本報(《長江日報》)長江傾聽熱線反映,如此繳費通知單,只能說明抄表員根本沒有查看水表,僅僅根據預估數據就下了單子。
盧女士介紹,19日,她家接到供水公司送來的水費單,水費單上寫著她家這個月的用水量是31噸,止碼為497。當她查看水表時發現,水表上的數字卻是507。更讓盧女士不解的是,抄表日期卻是:2010年1月4日。
盧女士稱,水表就在每層樓的走道上,查看起來很方便,但抄表員似乎從來都不過來看看表。而且,水費單從來不送到家里,就放在一樓的信報箱里。現在很少有人寫信,誰沒事會去開信報箱?而一旦錯過繳費時間,可能就會被收滯納金。
記者在盧女士家單元樓下,單元防盜門是壞的,乘電梯來到盧女士家所在樓層,在走道上查看她家水表,水表上顯示的數字確實是507。記者走訪小區部分單元,水表都安裝在每層樓的走道上。像盧女士家這樣“早產”水費單,并不是她一家,隔壁一家姓謝的收費單上,抄表日期也是2010年1月4日。
盧女士說,現在武漢市實行梯級水價,這個月給我估少了,下個月我家的用水量就可能要超過規定的用水量,就會按梯級水價來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