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一個降水極少的冬天之后,春季農業抗旱、灌溉成為政府和社會關注的一項重要的民生議題,減輕農民灌溉負擔也成為政府和社會關注的焦點,中央一號文件也將農村水利建設提到了一個新高度。
隨著供電企業井井通電工程的實施,絕大部分機井實現了電力灌溉,告別了柴油機。當前,農業灌溉用電主要存在以下兩種管理方式:
一、供電企業擁有從變壓器到機井用電計量裝置供電設施的所有產權,機井用電計量裝置及以上供電設施的維護管理全部由供電企業承擔,供電企業實行抄表到井、收費到井、銷售到井、服務到井的供電四到井管理,執行農業排灌到井電價。其中有一部分由使用者共同維護管理的機井安裝了預付費磁卡表,由各機井用戶購買電量后,刷卡用電,還實現了收費到戶。
二、農村村委會或個人擁有變壓器及以下所用供電設施的產權,負責對其進行維護管理,供電企業收費到變壓器,根據該變壓器用電計量裝置的位置執行相應的目錄電價,村委會委派的代表或擁有供電設施產權的個人負責根據該變壓器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供電企業繳納電費。
隨著各級政府和媒體的關注,供電企業加強管理、宣傳,電價執行推行社會公開監督,供電企業在農業排灌電價上基本執行到位,收費和服務行為日益規范。在管好了電價之后,水價問題更應該引起關注。
作為澆地的農民,關心的是澆了多少地、用了多少水,掏了多少錢,也就是水價、水費。在實現了收費到井或安裝了機井磁卡表實現了收費到戶的地方,村民對電價、水價基本能分得清,水價過高問題也不太突出。而在村委會或個人擁有農灌供電設施產權并負責維護、維護、收費的地方,由于水價構成不透明,水價過高的問題比較突出,群眾反映較大。
在這些地方,水費的計算依據主要是農戶的澆地時間、澆地面積或者機井的用電量等幾種,由于農村的機井還沒有安裝水表,基本不存在按照用水量計算水費的方式。而供電設施管理、維護、被盜、損壞的修復費用不透明,機井的管理、水費計算、收取的成本無法統一標準,是導致農業灌溉水價過高、群眾不滿意的根本原因。
如何解決水價過高、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應該從供電、機井管理、機井投資建設三個環節著手。首先,國家有關物價部門確定了抄表、收費、服務、銷售到井的低壓到井電價,供電環節的成本就可以確定,村委會、私人的機井的經營管理者都應該認可,如果無法做到,可以申請交由供電企業進行改造接管,由政府部門對私人對農灌供電設施的投資予以適當補償,以降低供電環節的澆地成本;在機井管理環節,既可以實行公開競標的辦法,由村委會實行一事一議確定管理費用標準,超出就算違反約定,對機井管理者進行約束;也可以由使用機井的農戶協商逐井解決。由于水資源屬于公共資源,再加上機井使用時間不確定,對投資者收益進行科學核定困難太大,政府部門應該在明令禁止私人打井賣水的同時,加大水利設施投入,對機井布局、建設進行統一的合理安排,由政府投資解決。
處理好了供電、機井管理、機井建設這三個環節的難題,農業灌溉水價高的問題一定會迎刃而解!
隨著供電企業井井通電工程的實施,絕大部分機井實現了電力灌溉,告別了柴油機。當前,農業灌溉用電主要存在以下兩種管理方式:
一、供電企業擁有從變壓器到機井用電計量裝置供電設施的所有產權,機井用電計量裝置及以上供電設施的維護管理全部由供電企業承擔,供電企業實行抄表到井、收費到井、銷售到井、服務到井的供電四到井管理,執行農業排灌到井電價。其中有一部分由使用者共同維護管理的機井安裝了預付費磁卡表,由各機井用戶購買電量后,刷卡用電,還實現了收費到戶。
二、農村村委會或個人擁有變壓器及以下所用供電設施的產權,負責對其進行維護管理,供電企業收費到變壓器,根據該變壓器用電計量裝置的位置執行相應的目錄電價,村委會委派的代表或擁有供電設施產權的個人負責根據該變壓器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供電企業繳納電費。
隨著各級政府和媒體的關注,供電企業加強管理、宣傳,電價執行推行社會公開監督,供電企業在農業排灌電價上基本執行到位,收費和服務行為日益規范。在管好了電價之后,水價問題更應該引起關注。
作為澆地的農民,關心的是澆了多少地、用了多少水,掏了多少錢,也就是水價、水費。在實現了收費到井或安裝了機井磁卡表實現了收費到戶的地方,村民對電價、水價基本能分得清,水價過高問題也不太突出。而在村委會或個人擁有農灌供電設施產權并負責維護、維護、收費的地方,由于水價構成不透明,水價過高的問題比較突出,群眾反映較大。
在這些地方,水費的計算依據主要是農戶的澆地時間、澆地面積或者機井的用電量等幾種,由于農村的機井還沒有安裝水表,基本不存在按照用水量計算水費的方式。而供電設施管理、維護、被盜、損壞的修復費用不透明,機井的管理、水費計算、收取的成本無法統一標準,是導致農業灌溉水價過高、群眾不滿意的根本原因。
如何解決水價過高、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應該從供電、機井管理、機井投資建設三個環節著手。首先,國家有關物價部門確定了抄表、收費、服務、銷售到井的低壓到井電價,供電環節的成本就可以確定,村委會、私人的機井的經營管理者都應該認可,如果無法做到,可以申請交由供電企業進行改造接管,由政府部門對私人對農灌供電設施的投資予以適當補償,以降低供電環節的澆地成本;在機井管理環節,既可以實行公開競標的辦法,由村委會實行一事一議確定管理費用標準,超出就算違反約定,對機井管理者進行約束;也可以由使用機井的農戶協商逐井解決。由于水資源屬于公共資源,再加上機井使用時間不確定,對投資者收益進行科學核定困難太大,政府部門應該在明令禁止私人打井賣水的同時,加大水利設施投入,對機井布局、建設進行統一的合理安排,由政府投資解決。
處理好了供電、機井管理、機井建設這三個環節的難題,農業灌溉水價高的問題一定會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