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政府制定價格行為,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根據有關規定,6月26日上午,安徽省銅陵市物價局舉行調整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聽證會。來自全市的消費者、經營者、專家、學者及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人員共17名代表參加了聽證會。
為切實加強和保障銅陵安全供水和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促進供水事業可持續發展,確保實現銅陵污染減排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安徽省城市污水處理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本著既考慮企業發展,又考慮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同時參照周邊城市現行自來水價格水平,銅陵市物價局擬調整銅陵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自來水價格(不含污水處理費等)調整方案為:現行平均水價由每立方米1.06元擬調整為平均水價每立方米1.31元,平均調整價額為每立方米0.25元,平均調價幅度為24%,其中居民用水現行水價由每立方米0.94元擬調整為每立方米1.12元;工業用水現行水價由每立方米1.09元擬調整為每立方米1.36元;行政事業用水、經營用水、特種用水價格也擬一定幅度上調。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方案為:現行平均標準為每立方米0.58元,擬調整為每立方米0.68元,平均調價額每立方米0.10元,平均調價幅度17%,其中居民用水由現行標準每立方米0.50元擬調整為每立方米0.60元;工業用水由現行標準每立方米0.60元擬調整為每立方米0.70元;其他用水和自備水源價格也擬一定幅度上調。另外,對低保戶等困難家庭用戶,自來水價格仍按2001年規定價格執行,污水處理費不予調整。
聽證會上,消費者、經營者、專家等代表本著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定價聽證方案、調整標準、管網建設和加大宣傳力度等方面進行了詢問和討論,并提出建議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