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星消息(信息員 陳文豐) 經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政府批準,澄海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從2009年1月1日起上調,具體實施分為兩步走。從2009年1月1日起,將城區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從0.20元/立方米調整為0.60元/立方米,實際收取標準暫為0.50元/立方米。對15個供水躉售社區,在供水直抄前,其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暫按0.20元/立方米的標準執行。從2010年年底起,將城區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從0.60元/立方米調整為0.80元/立方米。
符合五類條件之一的免予征收污水處理費:(一)對排污人自行配套污水處理設施,經處理后的污水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且直接排入海洋、江河、湖泊,不使用城區市政排水設施的;(二)大、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不含校辦企業、職業學校和教職員工家庭生活用水);(三)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四)敬老院、福利院等社會公共福利機構;(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特困戶。
據了解,此次污水處理費調整是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澄海區城市管理局提出調價申請,該區物價局依法召開價格決策聽證會,并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的。同時,澄海區政府為盡快撤銷供水躉售環節,理順現行供水體制,減輕供水社區群眾和企業的負擔,已牽頭成立推進供水直抄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加快推進此項工作,預計將于2009年底前改造完成澄海城區15個躉售社區供水直抄。
澄海區清源水質凈化廠自去年11月份投入試運行以來,各項工作進展順利。預計澄海中心城區污水處理率將達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