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汽油、液化氣、水價等資源產品價格明顯上漲,而接下來,水電氣價格調整還將進一步深入。記者昨從省物價局獲悉,該局近日下發了《關于運用價格杠桿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實行階梯式電價、水價,同時建立天然氣產銷價格聯動機制,適當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水電氣價格的上漲將成趨勢,不過具體的調價時間表還沒有確定。
水電氣價格上調已成趨勢
電價:
階梯式電價改革將推行
作為用價格杠桿推進節約型社會建設的舉措,《意見》提出,要深化居民照明電價改革。根據國家發改委統一部署,做好深化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改革工作,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政策,促進節約用電。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由國家發改委制定,目前正在全國范圍內征求意見,“階梯”如何定,劃分幾個“階梯”,何時能夠實施,目前江蘇實行的峰谷分時電價,能否與階梯電價并行等等,還都沒有說法。而一旦國家改革方案下發,江蘇將做好落實工作,并經過價格聽證會的程序,進行電價的調整。
氣價:
天然氣產銷價格將聯動
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建立產銷價格聯動機制,適當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這也是《意見》提出的一大措施,這意味著接下來,我省的民用天然氣在多年售價不變的情況下,將迎來一個漲價的過程。
據了解,目前江蘇民用天然氣價格一直是“虧本價”。而天然氣產銷價格聯動機制,將把下游的銷售價格與上游的供應價格掛鉤,上游調多少,下游的銷售價也將隨之變動。
目前我省的聯動方案正在討論之中,省物價局有關人士也表示,雖然有了聯動,但對民用氣來說,還不會像油價那樣一月一調,會維持相對穩定,比如把調價頻率控制在一年一次或兩次。此外,民用天然氣價格的定價權今后是由全省統一調價,還是把權限下放到各市,由地方自己調,目前還在討論。
另據了解,省物價局近日剛剛出臺了《江蘇省管道燃氣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天然氣也列入其中,定價成本包括購氣成本、輸配成本、期間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四部分。記者還了解到,我省還有可能逐步推進“階梯式氣價”。
水價:
南京還有0.3元調價空間
今年是“十一五”水價改革方案落實的最后一年,目前,蘇州、無錫、常州、南通已經將污水處理費的標準提高到位,調整后,各市都達到省政府規定的1.30元-1.60元/立方米的標準。而南京等9個市還沒有調整到位,比如南京市還有0.3元的上調空間,調整后水價將達到3.1元/立方米;此外,鎮江、泰州、徐州、鹽城等地的民用水價年內還可以上調0.2-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