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6月18日報道 記者昨從省物價局獲悉,從7月1日起,我省執行新的價格成本監審目錄。目錄中的38項價格,未經成本監審,一律不得調價。
與2008年的目錄相比,小包裝食鹽、有線電視、殯葬費、民用水電氣、以及省管藥品零售價、省管民辦高校學費等依舊在目錄之列。
通知稱,水價、民用氣價、庭院管網建設安裝費、城市公交票價等,由市、州物價局進行成本監審。涉及召開價格聽證會的,由市、州物價局成本調查監審分局向聽證代表報告成本監審情況。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 熊星星 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