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廣東省環保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陳光榮接受采訪時透露,全省的污水處理費還將進一步上調,2010年,全省至少達到0.8元/噸的水平。日后,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將采取保本微利原則。
陳光榮表示,今年年底,珠江三角州的污水處理費要達到0.8元/噸,落后山區的至少要達到0.5元/噸,主要用于維持現有污水處理廠的運轉。目前,污水處理廠單靠政府補貼來運行是遠遠不夠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偏低,影響了污水設施的建設進度和運行效率。
他說,全省的污水處理費還將進一步上調,2010年,統一至少要達到0.8元的最低水平。日后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將采取保本微利的原則。目前,廣東省的污水處理費比很多省份都低。據了解,江蘇為1元、上海為0.9元。
陳光榮表示,群眾對漲價有抵觸情緒,用水要交錢、排污也要交錢,不少群眾不理解。
他表示,國際上,污水處理費比自來水費還要高,排污水需要高成本,實際上,這部分價格上漲,相對物價上漲的幅度來說是非常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