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帆宇 毛朝青
本報訊 昨日上午,福州晉安區好來屋小區的幾戶業主家突然停水,原因是家里的水表被物業拆了。
家住1號樓的黃女士當時正在家給孩子沖奶粉,一開水龍頭發現沒水,她立即打開門,發現幾個物業的工作人員正在拆她家的水表。面對她的質疑,物業的回答是拖欠物業費,就是要停掉服務。同住1號樓的王女士及3號樓其他兩戶業主的水表也同樣被拆。業主肖女士說,上午10點多她回家時發現水表和水管閥門都沒了,走廊地上流著一攤水。這幾戶業主立即向遠洋派出所報警。
這些業主均是2007年入住好來屋小區的,他們說,從入住開始他們就沒交物業費,原因是“對物業服務不滿”。而水費一直是由物業代收,他們曾去物業要求交水費,“但物業卻要水費物業費一起交才收,因此一直也沒交”。
昨日中午,在好來屋小區物業辦公室內,記者見到4個水表放在屋內一角的地上,上面貼著樓號標簽。一林姓工作人員代表物業接受記者采訪。他說,水表的確是接到公司領導通知后,由物業處動手拆的,原因是這些業主欠費時間長。
林先生稱,2007年7月至今,小區水費全由物業代墊,這幾戶業主欠費最多的達到五千余元,在多次張貼催費公告無果的情況下,他們于昨日上午拆除了他們的水表。他還說,上周拆除7戶樓長的水表,他們補交欠費后,馬上就恢復供水了。
遠洋派出所的兩名民警趕到現場協調此事。民警表示,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可以通過協商或法律途徑尋求解決,而不應采取擅自拆除水表的方式。物業林先生稱,立即將水表裝回,給業主恢復供水。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李朝暉律師認為,物業擅自拆除業主的水表,是嚴重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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