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按俺家的水表顯示數,每個月就是幾塊錢水費,頂多是十塊錢,可俺住的是大雜院,十幾家共用一個總水表,各家的分水表數加起來與總水表數相差很大,因此每個月各家都要分攤水費”。這是一位家住中山路376號院的柴先生近日向開封日報編輯部反映的情況。
對柴先生反映的這一情況,記者采訪后了解到,柴先生所住的這個大雜院有十六戶居民,前幾年每戶居民家中都安裝了分水表,但是,這十六戶居民還共用一個總水表。市供水總公司的抄表員每月只根據總水表計量收取費用,而這十六戶居民家的分水表計量之和卻是每個月都比總水表的計量少很多,那么各家就要分攤水費。柴先生老兩口都是80歲高齡的老人,雖然生活用水量不大,可最多時分攤水費則達三十多元。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我市家屬院,尤其是平房大雜院都有類似情況,市供水總公司營業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造成分水表與總水表計量不符的原因:一是供水管道老化,出現滲水、漏水等情況。二是居民家中原來安裝的水表是建筑施工時所裝的表,受到碰撞或者磁場作用水表出現了誤差,如果居民懷疑總水表的準確性,可在居民、抄表員等多方在場的情況下拆表核實,若是被校驗的水表運轉異常,校表費由市供水總公司承擔,并退還當月多收的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