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臺的《福州市住宅小區供水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明確規定:水表安裝在戶外的用戶按0.27元/噸收取,水表安裝在戶內的用戶按0.36元/噸收取,已由自來水公司實行“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的用戶暫時不用繳納供水服務費。具體執收時間由供用水雙方以供水合同形式約定。
據了解,福州市區50萬用戶中,目前約有3萬戶完成了“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的居民暫不收取供水服務費。除房屋拆遷等住戶,全市還約有25萬住戶將進行“一戶一表”改造。福州計劃在2010年前完成全市用戶“一戶一表”改造,屆時供水服務費用將統一計入水價。
有望破解拖欠水費現象
據了解,福州市住宅小區普遍采取二次轉供水模式,自來水公司是對整個小區立一個總水表,每個月按總表進行抄表并收費。而立總表之后還有對每家每戶進行二次轉供水的費用,包括供水損耗費、小區內部供水管道及設備維修養護費、水表輪換費、抄表人工費、二次增壓電耗等,這些都沒有計入現行水價成本,目前這些費用或者含在物業綜合服務費中繳納,或者由小區的用戶共同分攤。
也就是說,在這次供水服務費開征前,居民實際上已經在支付這筆費用,只是金額大小不等,收取模式不同。由于小區在用水、供水管網及設備維修養護等方面缺乏專業手段,而且維護責任屬于誰也不明確,特別在一些舊的小區,由于管網年久失修,漏水現象嚴重,供水的損耗非常大,總表的度數往往高于各戶的分表之和。有相當部分的居民在水價外另行分攤的供水服務費用大大高于此次統一制定的收費標準,部分新村樓院的分攤費用甚至比水價還高,這導致收費糾紛時有發生,一方面拖欠水費現象日益突出,另一方面一些用水戶想繳費卻不知向誰繳。
實施新標準后,繳費標準明確了,用戶可按自家分表的實際度數繳納水費和供水服務費,用水、供水管網及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由供水企業來承擔,如果由于管網破裂導致總表水費增加,這筆費用由供水企業買單。
物業綜合服務費每平方米減少3分錢
此次統一制定出臺的供水服務費包括供水損耗費、小區內部供水管道及設備維修養護費、水表輪換費、抄表人工費四項費用。
統一征收供水服務費后,住宅小區的供水服務將由供水企業或由供水企業委托的企業承擔,對原由價格管理部門制定的住宅物業綜合服務費中包含有供水服務相關費用的,相應進行剝離,剝離標準為0.03元/平方米,也就是說今后物業綜合服務費每平方米可少繳3分錢。
新的收費標準規定,水表安裝在戶外的用戶按0.27元/噸收取,水表安裝在戶內的用戶按0.36元/噸收取,戶內戶外為何標準不同呢?福州市物價局有關人士解釋說,根據測算,由于裝修等因素,水表裝在戶內的正常供水損耗為0.19元,水表裝在戶外的正常供水損耗為0.13元,并考慮到抄表難度等,所以產生了戶內戶外的差別。
戶外水表將不再實行季節性加價
新標準還規定,供水企業到戶抄表收費后,水表安裝在戶外的二次轉供水用戶將不再實行季節性加價而改按階梯式水價計費。
據了解,從2004年開始,每年6~10月份,福州市二次轉供水用戶要加收基礎水價20%的水費,總價為1.44元/噸。實行階梯式水價后,每月18噸以內用水量都將按基礎水價1.20元/噸計費,實際水價約可降低0.12元/噸。18噸到25噸之間的按基礎水價的1.5倍收費,即1.8元/噸,25噸以上的按基礎水價的2倍收費,即2.4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