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起,武漢居民將徹底告別“高價水”,今后,不管是否屬于“一戶一表”的用戶,將統一按照抄見水量和物價局公布的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繳水費。業內人士稱,此舉意味著,以后交水費時,“公攤”一說將徹底消失。
4月28日,武漢市物價局公布,即日起,尚未直抄到戶的住宅小區,應對住宅小區的供水管理單位(比如物業公司)按總表實行“批發價”,“批發價”在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上降低8%。少收的這8%用于彌補總表到分表的合理損耗。
今后,住宅小區供水管理單位(比如物業公司),應嚴格執行規定的最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并須在兩年之內完成改造、移交,由城市供水企業直抄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