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
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
(2025年2月12日)
為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高水平建設江淮糧倉
(一)抓好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堅決扛牢糧食保供責任,以穩面積、提單產、增效益為主攻方向,深入實施良田、良種、良機、良法、優鏈、優農工程,加快構建現代糧食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多種糧、種好糧,確保糧食播種面積1.1億畝、產量825億斤以上,優質專用水稻、小麥播種面積達6450萬畝,讓“中國碗”多裝優質“安徽糧”。加快實施大豆、玉米單產提升工程,加大高產高效模式集成推廣力度。鞏固大豆、油菜擴種成果,支持發展油茶等木本油料。扎實推進糧食節約和反食品浪費行動。強化糧食機收減損。多措并舉抓好糧食市場化收購和政策性收儲。強化政府儲備糧監管,推進糧食綠色倉儲提升行動,健全糧食應急保障體系。做好生豬產能監測和調控,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穩定在130萬頭左右。嚴格生豬屠宰檢疫執法監管,強化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防控。落實肉牛、奶牛產業紓困政策,強化技術指導服務,穩住產能,增強產業韌性。
(二)強化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嚴格耕地總量管控和“以補定占”,將各類耕地占用納入占補平衡統一管理,確保省域內年度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加強補充耕地質量驗收。強化耕地種植用途管控,持續整治“大棚房”、亂占耕地建房等問題。分類有序做好耕地“非糧化”整改。堅持多產糧、產好糧,高質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完成國家下達的建設任務,健全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強化工程質量全流程監管。抓好酸化退化耕地治理。開展砂姜黑土提質增效治理。分類推進撂荒地復墾利用。在確保省域內耕地保護任務不降低前提下,穩妥有序退出河道內影響行洪安全等的不穩定耕地。
(三)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建設生物育種安徽省實驗室等高能級生物育種創新平臺,爭創崖州灣國家實驗室安徽基地,打造合肥“種業之都”。加快水稻、小麥、玉米、辣椒等農作物和瘦肉型豬、地方豬、肉牛、肉羊、肉雞等畜禽良種聯合攻關。培育壯大優勢種業企業,實施重大品種研發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
(四)提升農業科技和裝備水平。以科技創新引領先進生產要素集聚,因地制宜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支持組建農業高校聯盟,推動農業重大科技聯合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爭創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實施“百項農業重大科技攻關”,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67.5%。加快大型高端智能農機裝備、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和農機關鍵核心零部件研發應用,推進老舊農機報廢更新。推進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發展,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87%。大力發展智慧農業,拓展人工智能、數據、低空等技術應用場景。積極發展未來農業,謀劃建設未來農業產業園。
(五)加強農業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發揮長三角現代農業氣象服務分中心等平臺優勢,強化農業氣象災害風險監測預警預報。啟動實施全域水患治理工程。進一步完善淮河、長江干流骨干防洪工程體系,加快推進淮河流域行蓄洪區、華陽河蓄滯洪區工程建設,實施長江干流安徽段治理工程,推進巢湖和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建設,實施10座大中型病險水庫、61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推進20條中小河流治理和懷洪新河灌區建設,接續實施淠史杭、駟馬山等大中型灌區現代化改造。推進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溝渠整治,及時修復災毀農田及灌排設施。做好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和統防統治。推進全國森林防火網格化管理試點省建設,提升森林防滅火能力。
(六)完善糧食生產支持政策。落實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和稻谷補貼政策,穩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推動糧食生產精耕細作,落實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獎補政策。實現水稻、小麥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及玉米種植收入保險全覆蓋,推進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有序擴面,降低產糧大縣農業保險縣級保費補貼承擔比例。強化對產糧大縣政策支持。落實中央統籌下的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政策。
(七)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加強蔬菜應急保供基地建設,實施大中城市周邊現代設施農業更新工程。促進漁業高質量發展,標準化改造養殖池塘,推廣綠色健康養殖模式,稻漁綜合種養面積達800萬畝。發展壯大食用菌產業,產量達100萬噸。培育發展生物農業,開拓新型食品資源。因地制宜發展森林食品,豐富“森林糧庫”。加強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深化農產品藥物殘留治理,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大力提倡健康飲食,推廣減油減鹽減糖和全谷物等膳食。
二、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八)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提升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幫扶效能。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持續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成果。按照鞏固、升級、盤活、調整原則,分類推進幫扶產業提質增效,中央及省級財政銜接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保持穩定。縱深推進消費幫扶行動。深入開展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脫貧人口就業規模穩定在180萬人以上。加強對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支持,扎實推進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完善領導干部聯系、單位定點、駐村、縣域結對、社會幫扶“五大幫扶”機制,提升幫扶工作質效。
(九)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推動防止返貧幫扶政策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銜接并軌試點工作。研究制定過渡期后幫扶政策。注重激發內生動力,強化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收入人口的開發式幫扶,加強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支持欠發達地區振興發展,以提升發展能力為導向,建立分層分類幫扶制度。
(十)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清查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建立統一的登記管理臺賬。完善幫扶項目資產管理辦法,健全資金使用、項目建設、資產形成、確權移交、管護運營、收益分配、盤活處置等全程監管制度,推動經營性資產保值增效、公益性資產持續發揮作用。
三、推動鄉村富民產業升級
(十一)推動綠色食品產業集群發展。強化“雙招雙引”,大力推進十大千億級綠色食品產業全產業鏈建設,打造皖北高端綠色食品產業集群,力爭十大綠色食品產業產值達1.5萬億元。推動農產品加工業轉型升級,新建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100個,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達1350家。實施“皖美農品”行動,新培育區域公用品牌10個、企業品牌20個、產品品牌100個。打造“皖美糧油”品牌,支持糧食產業做大做強做優。
(十二)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做好“土特產”文章,推進綠色、特色農產品種養,新認證綠色、有機、名特優新農產品1000個。深入實施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推進農文旅融合發展,實施鄉村旅游精品示范工程,遴選40個左右“皖美休閑旅游鄉村”。深化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行動,農村產品網絡銷售額達1500億元。
(十三)深化農業對外開放。提升“走出去”競爭力,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拓展歐盟、東盟、非洲、拉美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市場。提升“引進來”吸引力,深化與國際商協會、知名外企等合作,落地一批農業產業重大項目。在上海合作組織現代農業交流中心(楊凌)等設立安徽綠色食品線上線下展示交易平臺。推進中荷現代設施農業產業園建設。建強我省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
(十四)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將聯農帶農作為政策傾斜的重要依據,引導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與農戶等緊密聯合與合作,通過保底分紅、入股參股、服務帶動等方式,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規范和引導農業農村領域社會投資,健全風險防范機制。引導農民發展適合家庭經營的產業項目,因地制宜發展庭院經濟、林下經濟、民宿經濟。加大穩崗就業政策支持力度,強化就業服務和勞務協作,認定“皖字號”勞務品牌20個。深化實施家政服務勞務對接助力鄉村振興行動。加強大齡農民工就業扶持。推動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全覆蓋和有效運轉,依法糾治各類欠薪問題。加快發展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促進農民就近就業增收。在重點工程項目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高于城鎮居民收入增速。
四、深入實施“千村引領、萬村升級”工程
(十五)統籌縣域城鄉規劃布局。推動鄉村全面振興與新型城鎮化有機結合,發揮縣鄉國土規劃的空間統籌和要素保障作用,基本完成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分類有序按需編制村莊規劃,不得要求村莊規劃編制全覆蓋,對不需要編制的可在縣鄉國土空間規劃中作出管控引導或出臺通則式管理規定。加強鄉村空間設計和風貌管控。堅持差異化打造、特質化發展、整體性提升,新建200個左右精品示范村、800個左右省級中心村。扎實推進“鄉村著名行動”,切實提升鄉村地名建設水平。在耕地總量不減少、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開展以縣域為統籌單元、以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持續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
(十六)加強農村生態環境治理。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改造提升農村戶廁20萬戶,治理1400個農村黑臭水體,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45%,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5%。常態化開展以“萬村清萬塘”為重點的村莊清潔行動。全面實施綠美江淮行動,攜手共建長三角美麗中國先行區。抓好長江、淮河、新安江和巢湖流域綜合治理、聯防聯控。推廣復合微生物肥,推進化肥控量增效、農藥減施增效,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分別達95%、85%,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均達85%。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成30條生態清潔小流域。
(十七)堅定推進長江十年禁漁。堅持長江禁漁專項執法行動和常態化執法聯動監管相結合,查處涉漁違法違規行為。加快禁漁執法裝備設施和能力條件建設,構建專管群管結合、人防技防并重的禁捕監管格局。跟蹤做好退捕漁民就業幫扶,持續落實養老保險和兜底保障政策。加強長江江豚、中華鱘、揚子鱷等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強化水生生物保護區建設和管理,科學開展增殖放流。
(十八)推動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加快實施皖北地區群眾喝上引調水工程和淮河以南地區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推進農村供水縣域統管,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99%。深入開展新一輪“四好農村路”建設,新建改建農村公路2600公里、改造危橋200座。持續推進農村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比例達80%。鞏固快遞進村基本全覆蓋成果,穩定運營客貨郵合作線路400條以上、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8000個以上。深化縣域商業體系建設,支持連鎖經營布局縣域市場,推動冷鏈配送和即時零售向鄉鎮延伸。推動農村消費品以舊換新,完善廢舊家電等回收網絡。深入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600萬千瓦。加快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實現充電樁(站)鄉鎮全覆蓋。提升農村地區通信網絡信號質量。完成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5000戶,做好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
(十九)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提升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實施皖北地區基礎教育優質資源擴容工程。全面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確保校園食品安全和資金規范使用。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提質升級,完善遠程醫療服務體系,85%以上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國家服務能力標準。加強農村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深入開展全民健身和愛國衛生運動。提高連續參保和當年零報銷的農村居民次年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實施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創新試點。建設農村幸福院750個。優化農村普惠托育服務布局。擴大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覆蓋面,提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加強殘疾人保障和康復救助。
五、提升鄉村治理效能
(二十)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深入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堅持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提高基層黨組織領導能力。保持縣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任期穩定,持續加強鄉鎮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著力解決部分年輕干部在農村基層“水土不服”問題。持續做好村黨組織書記后備力量培育儲備,集中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推動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擔當作為。分級分類抓好農村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完善基層監督體系,嚴格村干部特別是“一肩挑”人員管理監督。深入推進黨建引領信用村建設。深化黨組織領導的村(社區)黨群議事協商機制建設,支持農民群眾多渠道參與村級議事協商。有效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加強基層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基層公權力大數據監督平臺建設。持續深化整治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監管、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鄉村工程建設等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扎實開展對村巡察、審計,嚴格執行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
(二十一)持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推動責權一致、責能一致。健全從縣鄉借調工作人員從嚴管控長效機制。嚴格控制對基層開展督查檢查考核,精簡優化涉農考核。鞏固“一票否決”和簽訂責任狀事項清理成果。清理整合面向基層的政務應用程序。推進農村基層網格化治理“多格合一”。通過“減上補下”等方式推動編制資源向鄉鎮(街道)傾斜,加強分類管理、統籌使用。
(二十二)加強文明鄉風建設。進一步加強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思想政治引領,深化“踐行核心價值、打造好人安徽”等主題實踐,推進和睦家庭與和諧鄰里建設。推動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豐富農村文化服務和產品供給,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完成“送戲進萬村”1.5萬場,持續打造“四季村晚”等品牌。加強鄉村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活化利用,推進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和傳統建筑修繕。加快黃山古建筑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建設。
(二十三)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推進農村高額彩禮問題綜合治理,鼓勵“低彩禮”,倡導“零彩禮”。發揮婦聯、共青團等組織作用,加強對農村適婚群體的公益性婚戀服務和關心關愛。加大對婚托婚騙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宗祠規范管理。持續開展整治殯葬領域腐敗亂象專項行動。持續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辦、厚葬薄養、散埋亂葬等問題。規范農村演出市場,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動。
(二十四)推進平安鄉村建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用好“六尺巷工作法”等有效方式,強化農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健全農村地區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加強農村宗教事務管理。加強農村賭博治理,筑牢農村禁毒防線。組織開展“皖劍”等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涉農領域傳銷、詐騙等經濟犯罪。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健全農村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強化農村道路交通、燃氣、消防、自建房等領域安全風險源頭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持續深化農村改革
(二十五)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堅持“大穩定、小調整”,高質量做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整省試點工作,基本完成年內到期的662萬農戶延包任務。健全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服務制度,不得通過下指標、定任務等方式推動土地流轉。推動流轉費用穩定在合理水平。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促進行動,家庭農場突破35萬個、農民合作社穩定在11萬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主體達4萬個。
(二十六)管好用好農村資源資產。扎實做好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探索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的有效實現形式。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權益保護機制。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不對集體收入提硬性目標,嚴控集體經營風險和債務。
(二十七)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優先保障農業農村領域一般公共預算投入,強化績效管理激勵約束。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等資金,支持農業農村領域重大項目建設。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資金投放。支持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券。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鄉村振興債券。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推進農村信用信息體系建設。推廣畜禽活體、農業設施等抵押融資貸款。堅持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推進“農業保險+一攬子金融產品”行動計劃,推動健全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支持發展特色農產品保險。嚴厲打擊農村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加強涉農資金項目全過程監管。
(二十八)完善鄉村人才培育和發展機制。做好鄉村振興人才評選工作。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20萬人次,培訓高素質農民3.8萬人,培育鄉村產業振興“頭雁”500名、省鄉村工匠名師400名。優化調整涉農學科專業。鼓勵職業學校與農業企業等組建產教聯合體。扎實推進“三支一扶”計劃、科技特派員、青年專家(博士)科技助農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深入實施鄉村巾幗追夢人計劃和鄉村振興青春建功行動。建成科技小院50個。繼續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加強農技推廣隊伍建設,實施基層農技推廣人才定向培養計劃。鼓勵和引導城市人才服務鄉村,健全評聘激勵機制。
(二十九)統籌推進林業、農墾和供銷社等改革。高水平建設全國林長制改革示范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深化農墾改革,健全資產監管和公司治理等體制機制。開展健全國有農用地權利體系試點。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統籌推進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建立全方位、穿透式監管新模式。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和用水權改革。
(三十)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推動轉移支付、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等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落實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
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夯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政治責任,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推動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走深走實,健全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全面落實“四下基層”制度,集中力量抓好辦成一批重點實事,著力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堅持從農村實際出發,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改進工作方式方法,防止政策執行簡單化和“一刀切”。鼓勵各地各部門實踐探索和改革創新,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干部和農民群眾積極性,激發鄉村全面振興動力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