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民用水表、燃氣表計量監管,保障量值準確,促進公平交易,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等規定,對用于貿易結算的水表(DN15~DN50)、燃氣表(G1.6~G16)屬于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實行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輪換。現將2024年四季度即將到期及超期的水表和燃氣表信息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附件1:燃氣表2024年四季度到期輪換清單
附件2:水表2024年四季度到期輪換清單
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