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政府日前批轉市水利局《梅州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以保障城市飲用水安全,統籌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關系,并為今后一個時期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建設、保護和管理提供依據。
據悉,該規劃主要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規劃、泥沙控制規劃、飲用水水源建設工程規劃、飲用水水源地監控體系建設規劃、飲用水水源地綜合管理規劃等。
規劃范圍為梅州市區(含梅縣縣城)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包括地表和地下水源),納入農村飲水安全規劃范圍的區域除外。蕉嶺縣城、大埔縣>城、豐順縣城、五華縣城、興寧市區、平遠縣城的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由各縣(市)組織編制。
《規劃》的近期目標(至2010年)是基本解決梅州市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問題。通過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調查、復核已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提出保障梅州市區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立水源地保護管理制度、監測體系和應急預案,保障梅州市區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飲用水水源的標準,水量和供水保證率達到供水目標要求。遠期目標(至2020年)是全面解決梅州市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問題。全面落實保障梅州市區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使梅州市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得到全面保護,市區應急水源儲備能力顯著提高,進一步提高市區供水保證率,飲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滿足2020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對飲用水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