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節約用水條例》和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促進公共機構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根據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和《水利部辦公廳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及更新工作的通知》(辦節約〔2024〕196號)有關要求,現將推進我省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對象
公共機構數量眾多、用水量大,是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點領域,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節水產品、提高節水器具使用率,發揮節水表率作用。本次開展節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公共機構主要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包括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醫院、學校、文化體育科技類場館等。
二、重點任務
(一)普及更新工作安排。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計劃于5年內完成,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24年8月--2024年9月30日)為啟動調查和制定工作計劃。各單位開展調查統計,對照國家水效限定值、水效等級強制性標準等技術標準核查水嘴、便器、淋浴器、凈水機等四類用水器具的相關技術指標,掌握用水器具的類別、數量和功能現狀并填寫《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更新統計臺賬》,建立器具臺賬(見附件1);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用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計劃。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匯總編制本地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計劃,填寫《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更新匯總表》(見附件2),匯總表和普及更新工作計劃逐級上報。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送至水利廳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指定工作郵箱。同時,按照普及更新工作計劃,積極開展后續相關工作。
水利廳負責編制省本級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計劃。
第二階段(2024年10月--2027年10月)為實施普及更新工作。各單位根據普及更新工作計劃,將公共機構的用水器具進行升級改造,全面提升用水器具的2級以上水效標準使用率。普及更新工作啟動后,公共機構新購置用水器具必須達到2級以上水效標準。對存量用水器具,要堅持節約優先、宜改則改、有序推進,結合實際確定改造和更新計劃。對不符合節水器具水效標準規定但具備改造條件的用水器具,優先采用加裝水嘴起泡器、更換便器沖洗閥、合理控制供水壓力等低成本手段進行改造;鼓勵引入市場機制,優先采用合同節水模式進行改造,確保改造后達到2級以上水效標準。對不具備改造條件或國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要及時更新為2級以上水效標準的節水器具。對廢舊用水器具,要加強回收循環利用,一體推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第三階段(2027年10月--2028年10月)為鞏固提升。通過實施用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計劃,力爭全部實現省內公共機構用水器具水效標準達到2級以上,積極鼓勵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機構項目,優先使用獲評用水產品水效領跑者或其他達到1級水效的節水器具。同時,進一步強化計劃用水管理和定額用水管理,加強節水宣傳,規范推進節水單位建設。
(二)推廣先進技術。統籌考慮更新成本和節水效益,鼓勵學校等公共機構按照《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有關要求更新節水型洗衣機、洗碗機等。公共機構要統籌開展節水設施建設,大規模綠化用水應采用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方式,因地制宜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和空調冷凝水等,積極使用智能水表、自動化用水終端、智慧節水平臺等新技術。
(三)強化節水管理。公共機構應堅持節水器具普及更新和節水管理兩手抓,建立節水管理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巡回檢查、設備維護、用水計量等用水管理制度,嚴格節水器具日常管理。針對重點用水器具、設備制定節水措施,杜絕“跑冒滴漏”問題,定期開展水平衡測試,鞏固和深化節水器具普及更新成效。按照標準化建設有關要求,將節水器具全面普及作為節水單位建設標準的必備條件。
(四)加強節水宣傳。公共機構要加強節水宣傳教育,大力弘揚節水文化,普及節水知識,在洗手間、開水房等用水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節水提示,積極組織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節能宣傳周等節水主題宣傳活動,引導社會公民踐行《公民節約用水行為規范》,形成綠色低碳、簡約適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有關要求
(一)加大支持力度。各相關部門(單位)要積極推動公共機構節水工作,發揮水效標識、節水認證等節水市場機制作用,多措并舉支持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鼓勵多渠道爭取資金支持。推廣合同節水管理,支持小型、分散節水改造項目,采用整體打捆方式實施合同節水管理。
(二)分類推進實施。實行獨立核算的公共機構應按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物業代管、合署辦公等統籌用水管理的公共機構由節能節水工作責任主體牽頭實施。不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參照開展節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
(三)加強監督管理。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和城鎮用水管理部門要加強公共機構節水監管,嚴格公共機構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對不符合節水管理有關要求的公共機構,按規定核減計劃用水指標,督促問題整改和工作落實。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要強化保障措施,壓實各級責任,動態跟蹤工作進展,每年2月底將上一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報水利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水利廳聯系人
張玲玉
電話
028-64350856
郵箱
754467983@qq.com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聯系人
楊興波
電話
028-86789851
郵箱
5126960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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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更新統計臺賬
2.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水器具普及更新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