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水利廳印發《湖南省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主要明確了農村供水工程體系布局、建設任務、管護機制等內容,為全面推進湖南省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指引,對推動鄉村振興、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麗鄉村具有重要意義。
《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村飲水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關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快推動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水農〔2023〕28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以縣域為單元統籌謀劃,力爭加快提升農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農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規劃》綜合考慮地理區位、地形地貌、水資源稟賦和供水工程特征等因素,結合全省水網工程建設,劃分環洞庭湖供水區、湘江沿線供水區、衡邵婁干旱走廊供水區、湘南丘陵供水區、湘西山地供水區共5個規劃分區。在分區基礎上,深入分析各區域農村供水現狀和需求,全面謀劃和推行“3+1”標準化建設和管護模式(優先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模化建設,因地制宜實施小型供水工程規范化建設和改造,實現縣域統管專業化管護全覆蓋),著力構建體系布局完善、設施集約安全、管護規范專業、服務優質高效的現代農村供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