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廣州市居民用水呈現上升趨勢,2020年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量177升/人·日,到2022年已上漲為225升/人·日,遠高于同期間其他一線城市水平,如上海160升/人·日、深圳131升/人·日。同時,2012年5月實施的廣州市中心城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目前在全國36個重點城市中排名第26位;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排名第17位。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給排水總工陳偉雄稱這其中有一個重要原因,2012年以來,廣州居民水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例由0.51%下降至0.25%,節水約束作用逐漸減弱。
“要多措并舉促進水資源合理利用,就要發揮價格杠桿機制約束用水。”在陳偉雄看來,建立科學的價格機制,對多用、超用、濫用水執行差別化高用水價格,對促進節約用水,降低用水指標,促進廣州市節水型城市建設有積極意義。”這也成為此次水價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
記者在采訪中關注到,改革開放之初,廣州自來水公司以敢為人先的精神,在全國自來水行業率先實行“以水養水”,為全國供水行業樹立了樣板。但廣州市現行自來水價格自2012年實施至今,與近年來國家提出的健全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推進城鎮供水價格改革等要求存在差距。尤其是加上宏觀經濟增長、供水建設投入、水資源費征收標準調整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城市供水成本已發生較大變化,廣州市自來水企業運營成本上升,企業自來水供水業務虧損逐步擴大。
比如,《方案》提到,2020-2022年,廣州自來水公司供水銷售收入已無法彌補同期含稅成本,預計隨著在建的北部水廠二期工程、老舊管網改造、城中村供水改造等項目投產,價格成本倒掛差距進一步增大。因此,《方案》提出,此次水價改革也是進一步提高供水安全和服務保障能力以及推動城市供水健康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
近十年間,廣州自來水公司累計投入約150億元,推進北部水廠一期及配套工程建設、城中村供水改造、老舊小區二次供水設施和老舊管網改造等廠站網建設,未來仍需繼續投入,日益增長的生產成本和工程項目投入讓供水企業入不敷出。“供水行業的高質量發展需要持續的資金投入。目前,廣東省內包括廣州市等多個城市超過10年未調整水價,供企業持續的投入積累了較大經營壓力,現行價格機制無法支撐高質量發展需求。”廣東省城鎮供水協會秘書長董玉蓮說。
據悉,本輪廣州自來水價格改革配套以下四項主要的改革措施。一是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二是發揮價格杠桿的激勵約束作用,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含特種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三是建立城鎮供水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當水資源費(稅)、原水價格發生調整時,自來水價格按公式同向且可升可降雙向聯動調整,及時、有效疏導剛性供水成本,體現水資源價值。四是建立周期監管制度,結合周期內城市供水發展規劃明確的供水建設及服務提升投入情況,明確成本波動的閾值,當成本波動達到閾值,經評估后啟動調價,提升價格調控及治理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對困難群眾、烈士遺屬及優撫對象,維持原自來水價格標準不變。
據測算,方案一的第一階梯居民用戶(占比超80%)、第二階梯居民用戶(占比10%左右)人均水費分別增支約3.2元/月、6.4元/月。方案二的第一階梯、第二階梯居民人均水費分別增支約2.5元/月、5.4元/月。對于第三階梯居民用戶(占比小于10%),兩個方案中該類用戶人均月水費增支約20元。
記者就本次廣州自來水價格改革采訪發現,大多數市民反應比較平靜。市民趙女士淡然表示,三、四口之家每月多支出十幾、二十元的水費影響不大,可以接受,這樣也能激勵居民的節水意識。針對廣州此次擬對非基本用水需求的用水量適度拉開階梯價格差。陳偉雄表示,此舉可突顯水資源稀缺性,引導用戶采取節水措施,體現水資源價值。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總經濟師何元春介紹,調價實現后,預計增加的售水收入可合理補償企業供水成本,保障企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需求,供水企業可持續投入資金,按照供水規劃推進供水基礎設施建設。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方案,要求以住宅電梯、供水、供熱、供氣等為重點,分類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觀察人士分析,像廣州市進行供水價格調整,也將對智能水表產業、水務環境產業等行業帶來新的設備更新改造商機,價格機制將對經濟形成正向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