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和國家礦山安監局發布關于加強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到2025年,全國礦井水利用量持續提高,利用率不斷提升,其中黃河流域力爭達到68%以上,礦井水保護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
主要目標為,到2025年,全國礦井水利用量持續提高,利用率不斷提升,其中黃河流域力爭達到68%以上,礦井水保護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礦井水管理制度體系、市場調節機制和技術支撐能力不斷增強,礦井水利用效率和效益進一步提高。
意見指出,要加強礦井水源頭保護,包括推行源頭控制、合理選擇治理工藝和落實安全監管。其中,在推行源頭控制方面,礦區總體規劃、規劃環評應明確區域所需保護的含水層,充分論證煤炭開發對地下水的影響程度,合理規劃開采區域。可能對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建設單位應制定防止對地下水產生不利影響的措施方案。新建煤礦在設計時應根據開采條件因地制宜選擇水資源保護措施。在產和待產煤礦應嚴格落實礦區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不得擅自開采可能對地下水資源造成嚴重破壞的區域。針對經批準的可開采區域,建設單位應根據礦區水文地質條件,科學制定可行的水資源保護和礦井水綜合利用方案,優化井田開采接續布局,合理選擇保水開采工藝,最大程度減輕煤炭開采對水資源的擾動影響,促進減小礦井涌水量,有效保護地下水。推動煤炭和礦井水雙資源型礦井建設、協調開采和生態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