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縣2024年1月—2024年6月抗早保供水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宜良縣2024年1月—2024年6月
抗早保供水工作實施方案
2023年以來,宜良縣遭遇嚴重氣象干旱,根據水文、氣象部門預測,經供需水平衡分析,預計截至2024年6月底,縣城缺水80萬立方米,鄉鎮和農村可能出現飲水困難約5萬人,缺水90萬立方米,農業灌溉缺水2000萬立方米。全縣城鄉供水安全面臨嚴峻考驗,2024年汛前存在較大供水風險。為全力做好2024年1月—6月城鄉供水保障工作,按最不利打算,提前謀劃、積極作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發展理念,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方針,守牢城鄉供水安全民生底線,堅持問題導向,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的水資源開發利用原則,縣級統籌、屬地負責,協調聯動,統籌做好水資源調度、管理及利用,切實保障2024年汛前城鄉供水安全。
二、組織保障
為確保宜良抗旱保供水各項工作扎實有效開展,成立宜良縣抗旱保供水領導小組 (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 長:歐明鋒(縣政府縣長)
副組長:郭 強(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周立彬(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各鄉鎮(街道)行政主要領導,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安全環保服務局主要領導;縣政府新聞辦、縣發改局、縣科技工信局、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文旅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審計局、縣林草局、縣城管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昆明宜良供電局、縣廣電局、縣自來水一、二水廠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水務局局長陳銳擔任,副主任由縣水務局海馬箐水庫管理局局長沈有林擔任、縣應急局分管副局長代桂平擔任,工作人員由辦公室副主任商議確定。辦公室主要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工作,統籌協調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等推進抗旱保供水工作;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縣級督察組,定期開展現場指導、檢查,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完成后,領導小組自動撤銷。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結合實際,按照屬地負責原則,成立抗旱保供水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負責落實宜良縣抗旱保供水領導小組有關工作要求,于2024年1月20日,前制定本轄區抗旱保供水實施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組織實施。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旱情監測
加強雨情、水情、旱情、墑情監測頻次,定期組織抗旱保供水形勢會商,及時發布干旱預警,適時分級啟動抗旱應急響應提前謀劃統籌做好抗旱減災工作。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縣應急局
責任單位: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4年6月底前
(二)做好動態調度
密切監測供水水源蓄水和工程運行等情況,及時掌握蓄水動態,做好供水平衡分析和區域計劃用水措施,科學調度,動態完善水量調度預案和抗旱保供水預案。根據氣象條件,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縣氣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4年6月底前
(三)保障縣城供水
1.組織研究海馬箐水庫低水位水資源利用方案,最大限度使用海馬箐水庫蓄水量。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
責任單位:縣海馬箐水庫管理局
完成時限:2024年1月底前
2.統籌宜良城縣應急供水與海馬箐應急工程補水,精準調度,嚴格執行《海馬箐水庫2024年6月30日前宜良主城供水調度計劃》,根據來水預測、用水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匯報,動態調整海馬箐水庫下泄流量。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
責任單位:縣海馬箐水庫管理局、縣氣象局,縣一水廠、二水廠
完成時限:2024年6月底前
3.積極申報新建新莊水庫,長遠解決宜良縣城鄉供水問題。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
責任單位:縣水務局、縣發改局
完成時限:2024年6月底前
4.嚴格落實《宜良縣2024年汛前供水保障措施》,充分發揮效益;抓緊組織實施宜良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確保供水安全。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保障鄉鎮和農村供水
1.各鄉鎮(街道)要深入貫徹《宜良縣2024年汛前供水保障措施》,壓實農村飲水安全“三個責任”、“三項制度”,落實責任到人,對因旱情出現飲水困難的區域,“一村一策”細化抗旱保供水措施,及時解決飲水困難問題,確保不因旱情影響脫貧攻堅成果,不因飲水安全發生規模性返貧。
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
責任單位:各村委會(社區)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對可能出現飲水困難的區域,動態掌握水源情況,合理使用和調配好現有水量,因地制宜采取臨時調水、開辟新水源、啟動備用水源、延伸管網、分時供水、拉水送水等措施,保障群眾用水需求。同時完善供水應急預案,提前落實應急水源、備用水源、拉送水車輛、抽水機具電源等,針對性開展供水應急演練。
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
責任單位:各村委會(社區)
完成時限:2024年6月底前
3.持續推進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因地制宜實施城鎮管網延伸工程、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和小型工程標準化建設改造,持續提升城鄉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前
4.強化動態監測,盯緊農村飲水安全四項指標動態變化,依托水利部“12314”、政府救助平臺和農村飲水安全監督電話,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用水問題,保持動態清零。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五)保障農業灌溉用水
1.制定灌區供水保障方案。科學預測來水、需水,算清水賬大中型灌區逐一制定農田灌溉供水保障方案; 小型灌區逐一進行供需水分析,對存在水量缺口的灌區,要制定有效措施,責任到人;實施精準調度、科學調配,最大限度用好現有蓄水,杜絕浪費;積極尋找水源,因地制宜采取抽、提、攔、調等措施,增加灌溉供水量。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優化調整種植結構。一是因地制宜,結合當地氣候條件和土壤特點,選擇推廣抗旱能力強、用水量較少的農作物。二是在農田中合理布局作物,使其能夠充分利用光、熱、水等資源,提高作物的生長效率和抗旱能力。三是根據不同區域氣候、地形條件和種植結構,合理推廣深層耕作、覆膜或秸稈覆蓋、水肥耦合等農藝措施,以減少水分蒸發和流失,提高灌溉效率。
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大力推廣節水灌溉技術和節水工程建設。采用噴灌、微灌等灌溉方法,減少水份的蒸發和流失,提高灌溉效率。通過對渠道進行防滲處理,有條件的地方把明渠改成管道輸水等方式,減少輸水過程中的滲漏損失。大力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和高效節水工程建設,加強水源工程建設,推進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進一步夯實節水基礎。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4.積極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工程建設和管護機制、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用水管理機制等“四項機制”,大力推進用水計量收費,強化節約用水管理。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水務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4年6月底前
(六)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
加強集中式地下水源水位的監測及資源評估,避免因過量抽取地下水導致的地下水資源枯竭及地質災害,在地表水水源能夠滿足用水需求時,應立即停止取用地下水,涵養地下水源;因抗旱應急需臨時取用地下水的,須經轄區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取水戶嚴格按審核的取水時段和取水量取水;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規范取用水秩序,嚴厲打擊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行為。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七)加強節約用水
1.加強計劃用水管理,嚴控計劃用水指標。結合旱情和供需水情況,主城范圍內,對月用水量100立方米以上非居民計劃用水單位按照特種行業、商業、工業的順序,適時下調計劃用水指標;嚴格執行計劃用水管理及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縣自來水一、二水廠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前
2.縣城公共供水單位要加強對供水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努力降低管網漏損率;督促用水戶開展內部供水管網的自檢自查提高用水效率。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縣自來水一、二水廠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嚴格落實節水“三同時”制度,確保再生水、雨水等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期配套建設;加大對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設施運行監管力度,督促、指導集中式再生水供水企業加快推進再生水項目建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牽頭單位:縣水務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4.擴大再生水利用領域。涉及城鎮綠化、道路沖灑等市政雜用水,具備再生水使用條件的,不得使用自來水,必須使用再生水。到2024年6月前,縣城區用于市政雜用的再生水利用量提高至1.5萬立方米/日,利用率提升3%。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縣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八)加強宣傳
加強抗旱、節水及保供水宣傳,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等,宣傳防旱抗旱、節約用水等知識,增強廣大民眾關心水、愛護水、珍惜水的意識,營造全社會節水的良好氛圍。
牽頭單位:縣政府新聞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級各部門要把抗旱保供水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當前重要工作,做好“抗大旱、抗久旱”的思想和行動準備,強化統一指揮、協同聯動、指導督促,強化有效措施,既要解決當前抗旱減災,也要謀劃長遠機制,努力減輕干旱影響和損失。
(二)加強組織保障。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對抗旱保供水工作要親自安排部署,實時掌握旱情發展態勢,算清水賬,科學研判精準施策,全力保障飲水安全。
(三)做好要素保障。縣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分局、縣林草局等部門要做好要素保障支持,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等部門要積極做好宜良抗旱保供水項目爭取中央、省、市級資金支持相關工作;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縣財政局要安排專項資金保障轄區內各項抗旱保供水措施落實到位。
(四)強化督導檢查。縣級督查組要深入踐行“一線工作法”強化對各鄉鎮(街道)、宜良產業園區管委會抗旱保供水工作情況的督導檢查,對上報情況進行復核,對工作落實不力、不到位及虛報、瞞報、假報的情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并在全縣通報或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對有關領導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