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成果,支撐鄉村全面振興,根據《水利部關于加快推動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決定開展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聚焦建立健全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鏈條全過程農村飲水安全保障體系目標,全面推行“3+1”標準化建設和管護模式,優先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ㄔO,因地制宜實施小型供水工程規范化建設和改造,實施縣域統管專業化管護全覆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以縣域為單元,系統謀劃,梯次推進,由點帶面,全面推進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
二、建設標準
1.體系布局完善。優先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ㄔO,規模化工程覆蓋農村人口比例高。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明顯提升,用水方便。小型供水工程實現規范化建設和改造。只能通過水窖、水柜供水的地區,全部采取凈化消毒措施。
2.設施集約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實現24小時不間斷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應采取相應措施)。鄉鎮級及規?;こ田嬘盟吹厝縿澏ㄋ幢Wo區(保護范圍)。農村供水工程水質總體達到當地縣城供水水質水平。不同規模供水工程按照規范要求開展水質自檢、巡檢。積極使用先進成熟的農村供水設備和技術。建立健全平急兩用的應急供水保障體系,做好抗洪旱災害保供水工作。
3.管護規范專業。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實現標準化管理。完善水價形成和供水工程(水窖、水柜除外)計量水費收繳機制。完善節水措施,健全節水制度。監督機制健全完善。
4.服務優質高效。推動農村供水實現預報、預警、預演、預案等功能。全面推行供水信息公開。投訴響應處理回訪機制健全,用水戶滿意。
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賦分表(試行)詳見附件1。
三、驗收必備條件及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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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按水利部關于加快推動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組織編制省級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規劃,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水利部備案??h域制定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或規劃。
2.通過城鄉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⑿⌒凸┧こ桃幏痘ㄔO改造三種模式,覆蓋縣域全部農村供水工程服務人口。
3.全面建立并落實農村供水縣級人民政府主體責任、水行主管等部門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運行管理責任等“三個責任”,以及縣級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辦法和經費等“三項制度”。
4.全面落實農村供水縣域統一管理、統一運維、統一服務。依托城市供水、水務供水等專業化供水機構,建立縣級專業化運維服務平臺。所有工程實現專業化管護。
5.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落實信息化建設要求,提升農村供水工程管理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
6.縣域內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已按規定辦理取水許可證(依規可不辦理的除外)且取水量不超過取水許可量。
7.縣域內已建農村集中供水工程通過竣工驗收,運行沒有重大安全隱患。
8.近3年內縣域內未發生重大農村供水問題、水質安全或重大水事糾紛等事件,脫貧地區未因農村供水問題導致規模性返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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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級初驗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初驗工作??h級自驗滿足必備條件且總分達到90分以上的,通過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驗收申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照建設標準,逐項嚴格把關,進行全覆蓋現場檢查,確保建設任務真實、有效完成。省級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向相應流域管理機構(分工見附件2)提出審核申請。
2.流域管理機構審核
流域管理機構通過資料審核、實地審核等形式,對各地報送的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驗收材料進行審核。主要審核省級驗收程序的規范性、指標賦分的合理性和各項指標完成的真實性、效益可達性等。每個省份抽取不低于50%的縣域開展實地審核。對審核發現問題多的省份,退回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修改后重新報送。凡發現數據、材料造假的一票否決。流域管理機構將審核工作開展情況、審核結果等報送水利部。
3.部級驗收
水利部依據流域管理機構審核情況,組織有關技術單位抽查,抽查比例視情況確定。對抽查發現問題多的省份,退回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且暫停該省份驗收審核一年。對通過驗收的縣域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水利部公布驗收結果。
4.有效期復核
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驗收有效期4年。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凡檢查抽查或平時工作發現不符合建設標準或發生重大供水問題、水質安全事件、重大水事糾紛的,在通過驗收名單中除名并通報。期滿前水利部組織流域管理機構及有關技術單位進行復核,重點復核是否滿足必備條件及各項指標賦分。滿足必備條件且得分達到90分以上的,視為通過復核。不滿足必備條件或低于90分的,由水利部在通過驗收名單中除名并通報。被除名的縣域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對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5.改進審核方式
及時更新農村供水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在審核、復核中采取實地審核與線上審核相結合、流域管理機構與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聯合檢查的方式開展,充分利用農村供水管理信息系統、全國取用水管理平臺等共享的數據成果、平時工作掌握數據,切實減輕基層負擔。不具備視頻連線等線上審核條件且需要現場核實的問題,應當進行實地審核。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把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作為推動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嚴把建設質量和進度,組織做好市縣申請、初驗等工作,確保建設任務如期完成并落地見效。
?。ǘ娀畲胧?。水利部將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情況作為相關激勵表揚、工作考核等重要依據??h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相關主要評價指標統籌納入水利發展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績效評價結果與下一年度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分配掛鉤。
(三)加強總結宣傳。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認真總結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好的經驗做法,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推廣。
每年度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驗收申報材料于當年6月30日前報送至有關流域管理機構。
水利部辦公廳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