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村飲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12月13日至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水利部紀檢監察組副組長林尊鵬一行深入我省文山州丘北縣、紅河州彌勒市有關村組,調研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省水利廳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龔學藝,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霍玉河參加調研。
調研組通過現場查看、走訪群眾、查閱資料、個別訪談、集中座談等方式,深入了解我省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現狀、“三個責任”和“三項制度”落實情況、水費收繳情況等,圍繞云南省、州(市)、縣(市、區)在推進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中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履行行業管理職責、保障供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問題,對水利部加強農村飲水安全監督和服務的意見建議等事項深入交流。
調研組充分肯定了云南農村供水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別是兩個“三年行動”推進以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位推動,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水利部門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全省農村供水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調研組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供水保障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農村供水保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群眾喝上“放心水”“干凈水”。從調研情況來看,云南農村供水保障工作總體上有非常明顯的進步,較之過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橫向比,還存在不少的短板和差距,需要進一步長遠謀劃、統籌規劃,著力解決好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以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
調研組強調,水利部門既是業務部門,也是政治機關,水利工作既是業務工作,也是政治工作。各級水利部門要胸懷“國之大者”,壓緊壓實保障民生的政治責任,切實抓實抓細各項工作,堅決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水利部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以實際行動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調研組要求,一要明確責任,切實落實好農村飲水安全管理“三個責任”“三項制度”,在認真抓好自身工作的同時,積極推動各級政府切實履職盡責;二要統籌規劃,做好農村供水和城市供水的有機銜接,實現城鄉統籌、以城帶鄉;三要做好現有工程的管理管護,建立長效機制開展農村飲水安全的巡查檢查;四要圍繞中心任務,發揮好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監督保障作用,推動水利各項中心任務的有效落實。
文山州、紅河州,丘北縣、彌勒市人民政府和水利部門,省紀委監委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省水利廳農水處有關負責同志參加調研和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