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發布
《關于調整滁城供水價格的通知》
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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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滁城供水價格的通知
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為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對水資源的配置作用,促進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保證城市供水的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住房和建設部《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經價格聽證會并報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滁城供水價格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居民基本水價
1、居民基本水價
調整后的居民第一階梯基本水價為1.53元/m⊃3;,第二階梯基本水價2.23元/m⊃3;,第三階梯基本水價4.32元/m⊃3;。
(1)階梯水量
居民家庭階梯水量按戶籍人口3人計量。第一階梯每戶月均水量16m⊃3;及以下;第二階梯每戶月均水量16m⊃3;—25m⊃3;(含);第三階梯每戶月均水量25m⊃3;以上。
居民家庭用水戶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安裝的水表為單位。考慮到居民生活用水季節性差異,居民階梯水量以一個年度為計量周期,月度滾動使用。全年分級水量按照月度水量基數乘以12計算,在一年周期內,居民家庭用戶累計用水量達到年分級水量基數的臨界點后,用水量超出部分執行下一級階梯水價。
(2)多人口家庭。單戶基數為3人,3人以上的用戶,由用戶自行申請,經滁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核實后,每增加1人,各分級水量基數相應增加4m⊃3;/月。
2、合表居民家庭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基本水價
調整后的合表居民家庭和執行居民生活的非居民用戶基本水價為1.63元/m⊃3;,暫不實行階梯水價。
二、非居民水價
調整后的非居民基本水價為1.88元/m⊃3;。
三、特種水價
調整后的特種用水基本水價為4.98元/m⊃3;。
四、福利水價
低保戶和社會福利機構用水基本水價調整后為1.09元/m⊃3;。
五、代征費用
隨水代征費用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生活垃圾處理費仍按原標準執行。
六、其他用水(躉售水)
供水企業躉售給轉供水用戶的價格調整后按照1.83元/m⊃3;的基本水價執行。
七、相關工作要求
供水企業要認真做好居民用水價格宣傳解釋工作,提升供水服務質量,確保調價政策平穩實施。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原滁州市物價局《關于調整滁城用水價格的通知》(滁價工〔2010〕169號)文件同時廢止。
滁城供水價格表
單位: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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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