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啟動以來,云南先后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了灌溉增效、用水付費、精準補貼、節水有利的農業水價政策體系,全省129個縣(市、區)均已建立工程建設和管護、用水管理、農業水價形成、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四項機制”。
持續發揮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聯席會議機制作用,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等相關職能部門與各州(市)上下聯動、協同發力,以實地調研方式摸清底數,重點關注缺水地區、改革進展較慢地區、新增改革地區的推進情況,合力破解改革難題,持續提升農業用水效率,推動現代化灌區建設。改革地區灌溉供水保證率提高至75%以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從改革前的0.46提升至0.518,農業用水效率進一步提高,農業灌溉條件進一步改善。元謀大型灌區丙間片區年節水量約2158萬立方米,嵩明畝均節水量175立方米左右。
各地結合當地水資源稟賦、灌溉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種植養殖結構等差異狀況分類制定農業水價,形成了元謀丙間政府定價、陸良中壩政府指導+協商定價、新平依施河“一事一議”方式定價、彌勒朋普供需雙方協商定價等各具特色的定價模式,有效促進農民增產、增收和土地增值。元謀土地年流轉費用從每畝1000元增加到3000元以上,畝均增加收入5000元以上。
下一步,云南將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長效機制,開展改革“回頭看”,定期評價“四項機制”運行情況,推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提檔升級,持續鞏固改革成果,切實保障糧食安全,促進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助力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