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廢話,撈干貨:
推動立法2項(《吉林省農村供水條例》、《吉林省水網建設管理條例》);
制定《吉林省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和《吉林省水行政處罰“首違不罰”清單》;
對72部法律法規規章所涉及處罰條款進行量化和細化,內容涵蓋水工程建設管理、水資源保護管理等10多個方面;
健全并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12345+”執法制度體系;
加強與公安、檢察、審判、司法機關協作,聯合省公安廳掛牌督辦案件2件;
3次舉辦全省水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班,共1000余人次參加培訓;
開展普法宣傳,全省累計受眾萬余人;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累計向市縣下放25項審批權限;
編制完成2023年版吉林省水利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累計修改政務服務事項庫要素信息1萬余條。
推出了“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智慧化”等5個方面15項利企便民服務,省水利廳政務服務工作被選為全國典型經驗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