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農村居民用水條件得到顯著改善,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建成農村供水工程2.01萬余宗,農村供水受益人口6000余萬,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基本穩定達到99%以上。“解渴”問題解決了,吃水的需求從“有水喝”到“喝好水”,但農村供水管理職責邊界不清、工程運行管護不到位、經費不足等“痼疾頑癥”仍在,亟待立法解決。
結合實際,條例“軟硬”并重,積極回應讓農村人口喝上放心水的民意期盼。
一方面是在“硬件”上嚴標準。2021年實現全省農村集中供水全覆蓋,但水源不同水質情況不一。為從源頭上保障飲水安全,條例要求優先使用水庫、引調水等工程調蓄的水,并且結合實際情況,推進單一水源地區應急水源或備用水源建設,還要求對水源水、出廠水和水龍頭出水的水質做好檢測。
另一方面是在“軟件”上定機制。管網建好了,誰來管理維護的“扯皮”情況較多。為此條例規定,投資主體應當確定供水單位來負責運行管護,縣政府應當建立完善縣域或者片區統一管理的工程運營機制。聚焦經費不足的問題,條例明確,對水費等收入難以覆蓋成本的適當補助資金,并提出了政府定價、村委會一事一議或村規民約等確定水價的方式,確保老百姓“交明白費”。
“這些規定都很實在,喝上優質水、放心水,農民幸福感更強了。”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增城星級農機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理事長沈燕芬說,從喝水這個“關鍵小事”切入,條例將推動農村居民生活條件不斷變好,吸引更多“新農人”扎根鄉村,投身“百千萬工程”。
條例將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參與多輪調研論證的廣東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教授級高工陳子平對此非常期待,“把城市向農村擴網、城鄉供水一體化等寫進了條例,這對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助力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來說是強力的制度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