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深圳市污水處理廠BOT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將對目前福永等10座污水處理廠BOT項目提供指導性意見。
污水費計費方式協議約定
該辦法明確,污水處理廠BOT項目特許經營期根據該項目的投資收益測算及經營者運營收益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30年。同時要求,特許經營項目自開始商業運營3年內不得進行股權轉讓。滿3年后,在保證污水處理廠正常運營的情況下,經深圳市水務局審核并報深圳市政府批準后,經營者可部分或者全部轉讓股權。
污水處理服務費將按處理水量和主要污染物削減量這兩類指標來計量,深圳市水務局與經營者應當在特許經營協議中約定具體計費方式。在條件成熟的前提下,污水處理服務費應以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為計量方式。
深圳市水務局將對BOT項目經營者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制定污水處理及其產品和服務質量標準,監督經營者履行授權書和特許經營協議規定的義務,并建立應急預警機制,在緊急情況時及時接管污水處理廠BOT項目設施和經營。此外,深圳市水務局和經營者應當建立污水處理廠BOT項目特許經營公眾參與機制,保障公眾對特許經營情況進行有效監督。
10座污水廠投資18.41億元
2008年度深圳市污水污泥處理設施建設白皮書中提出,2008年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采用政府投資、已獲政府授權企業投資、社會資金投資三種投資建設模式,其中福永、燕川、公明、埔地嚇、沙田、鵝公嶺、橫崗、平湖、上洋、龍田10座污水處理廠總投資為18.41億元,采用BOT模式建設。
記者了解到,目前10座污水處理廠BOT特許經營項目已進入招標階段,由23家投標人競標,預計結果將于今年9月出爐。23家投標人包括深圳市水務集團、北京首創、中國光大國際等水務投資企業。
據了解,10個污水處理廠將被劃分成三個項目包,參與競爭者可以投標一個以上的項目包,但是只能中標其中一個。政府方已經確定了10個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具體設計、費用等其他問題將在招標文件中約定,污水處理服務費也會有所區別。
此項目的政府方顧問——濟邦投資咨詢公司深圳辦事處首席代表劉小明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機制并不適宜BOT這種集融資、建設、運營于一體的邊界條件極為復雜的項目。該辦法的出臺是對《招標投標法》在BOT項目招投標領域適用的有益補充與完善,為深圳市污水處理廠BOT項目的實施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目前同類辦法在國內其它地方還比較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