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10日訊(記者 舒越)信用中國(北京)近期發布的消息顯示,北京石泰集團有限公司因違反水法相關條款一天內連收兩張罰單,合計罰款金額4萬元。
根據處罰信息,北京石泰集團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分別是石水綜罰字〔2023〕第31號和石水綜罰字〔2023〕第32號,被罰原因均是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改變取水用途。
北京市石景山區水務局認為,北京石泰集團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查。罰款金額均為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