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應急措施,保障生活用水。進一步細化完善農村供水應急預案,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先節水、后調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則,科學制定調度計劃,明確應急水源,落實取水應急設備,采取分時供水、錯峰供水、水泵提水、打井取水等方式,切實保障農村居民生活用水。
二是加強動態監測,持續整改問題。重點針對農村飲水安全四項指標(水質、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證率)、水源保護情況、工程運行管理情況和問題整改情況分網格片區全面排查,特別是對嚴重缺水地區開展動態監測和問題排查,按照“清單制+責任制+時限制”要求,明確責任措施11條,抓實問題整改。
三是及時發布信息,暢通監管渠道。通過公眾號、鎮村公示欄、公告廣播、微信群等多種渠道及時發布供水信息,讓用水戶隨時了解供水、停水、維修等動態情況,提前做好儲水準備。同時,進一步完善應急供水措施,充實應急搶險維修隊伍,儲備材料備件,及時排除、搶修供水設施各類故障,確保飲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