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潘安君指出,隨著《條例》的實施,水務部門將推動建立市、區兩級節水聯席會議制度和節水工作聯動機制,推動各項措施盡快落實。抓緊出臺《條例》實施配套文件,構建完成“1+N+X”的配套制度和標準體系。同時,統籌做好《條例》實施評估和監督考核,開展2022年度全市生產生活用水總量管控制度實施情況評估,加快制定2023年度全市生產生活用水計劃及水資源配置方案,將年度用水計劃和重點節水任務納入總河長令,進一步壓實各區、各部門、各單位節水責任。加強行政審批、節水執法等工作對接,加強監督執法,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法治震懾。
潘安君指出,與之前實施的《北京市節約用水辦法》相比,《條例》進一步提升和完善了依法節水的法律制度設計,創新增補內容多、同一事項規定修改力度大、涉及條文多。
市節水中心主任劉建國對于《條例》中首次明確的用水權改革印象深刻。《條例》第47條指出,本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推進用水權改革,探索對公共供水管網內符合條件的用水戶明晰用水權,依法進行交易。“之前,用水戶都有著用水定額,超出定額用水會加價,但未超出定額,省下的份額也并無用處。而一旦實施用水權改革,就是用市場的手段來促進節水,把用水效率就能轉變成節水效益。”劉建國解釋說,“類似于碳排放交易,用水戶如果節約了用水,剩下的用水額可以政府回購也可以賣給別的用水戶,這樣節約下來的用水額會產生經濟效益,將使用水戶的節水積極性更高。”
同時,水價調節是節水管理的重要措施,《條例》細化了“差異化水價”制度,要求相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水資源條件、用水定額標準、供水成本、用水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健全有利于促進節水的差異化水價制度。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和納入城鎮公共供水范圍的農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非居民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特殊用水行業用水實行特殊水價。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條例》中特別對與企業生產、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加大。
市水務局法制處處長張亮舉例說,之前有市民違規使用園林綠化用水洗澡,只能是批評教育了事,而即將實施的《條例》中就明確,從園林綠化、環境衛生、消防等公共用水設施非法用水的,由水務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