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市副中心供水設施建設
圍繞構建完善城鄉供水設施體系,《方案》指出加快補強中心城區供水弱項,繼續擴大南水北調水覆蓋范圍。建成海淀區溫泉水廠、豐臺區河西第二及第三水廠,新建(改建)供水管線110公里,完成43個自建設施供水住宅小區(單位)置換任務,完成老舊供水管線消隱改造300公里;加快城市副中心供水設施建設,建成南水北調通州水廠(二期),新建(改建)供水管線100公里,完成17個自建設施供水住宅小區(單位)置換任務。持續完善城市副中心拓展區供水設施布局。新建(改建)供水管線30公里,逐步將南水北調通州水廠、亦莊水廠的供水范圍擴展至通州區宋莊鎮、臺湖鎮、張家灣鎮等重點區域;推進通州區永樂店鎮、漷縣鎮、于家務鄉、西集鎮等鄉鎮集中供水廠建設或提標改造,適度擴大鄉鎮集中供水廠供水范圍,提升通州區東部、南部供水保障能力。
同時,加快完善平原新城供水設施體系,建成昌平區地表水廠,推進房山區丁家洼水廠和良鄉鎮中心區供水廠、順義區地表水廠、大興區黃村水廠(二期)和大興國際機場水廠建設;強化鞏固其他城鎮地區供水設施體系,建成門頭溝區門城水廠。
100個行政村納入供水覆蓋范圍
《方案》中指出,優化提升其他農村地區供水設施體系。本市將逐步擴大城鄉公共供水向農村地區延伸,采取“城帶村”“鎮帶村”方式,將公共供水管網周邊100個行政村納入供水覆蓋范圍。對暫不具備納入公共供水范圍條件的行政村,分批實施供水設施更新改造,預計2025年底完成村莊供水站標準化改造提升工程300處。
同時,《方案》中明確科學劃定市、區、鄉鎮、村四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健全飲用水水源保護政策、標準,嚴格實施飲用水水源安全評估制度,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目錄管理制度,健全水源地保護技術規程,加強對各區水源保護工作的監督指導。
各區政府要制定并動態更新本地區飲用水水源地目錄,全面完成區、鄉鎮、村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劃定;深入實施水源地環境整治,動態清理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環境污染問題;明確保護責任、內容、標準,建設水源保護設施和警示標志,定期開展水源水質檢測。督促指導鄉鎮政府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措施,做好鄉鎮級、村級水源保護管理工作。鼓勵村民委員會將水源保護納入村規民約,落實水源保護巡查管護責任。
實現供水水質檢測全覆蓋
《方案》提出加快建立專業化供水運營服務體系,對于中心城區及回龍觀天通苑地區,城市副中心及拓展區的宋莊鎮、臺湖鎮、張家灣鎮,進一步完善供水廠互濟與管網互聯、市區水務部門分級監管、市自來水集團專業化運營服務的供水保障體系。
同時,健全完善供水監管體系,強化水質檢測,各區生態環境、水務、衛生健康部門根據原水特點、供水設施和服務范圍等,建立從源頭到水龍頭的水質檢測制度,實現水源水、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水質檢測全覆蓋。暫不具備檢測能力的鄉鎮、村,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的方式,建立水質日常檢測機制。加強供水運營服務質量監管,規模以上供水廠水量水質水壓在線監測、全市非居民用水和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居民用水智能遠傳水表安裝基本實現全覆蓋,平原新城居民用水智能遠傳水表安裝率提高到90%以上。推動出臺《北京市供水管理辦法》等制度,進一步完善供水行業標準體系。
此外,《方案》強調,健全農村地區供水計量收費制度。按照“全計量、全收費”和“補償成本、公平負擔”的原則,由村民委員會按照一事一議民主議事機制確定水價及收費方式。對納入城鎮公共供水范圍的農村地區用水價格,根據不同區域農村居民和單位承受能力,參照現行城鎮地區居民水價確定;對具備實行階梯水價和超定額累進加價的,應實行相應水價制度;對由于價格不到位造成運營虧損的,各有關區政府要建立補貼機制,保障供水設施正常運營。
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供水是城市生命線工程,全面實施供水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目的就是進一步保障城鄉居民飲水安全,推動首都供水高質量發展。同時將強化城鄉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質信息公開,推動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