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衢州市發布《衢州市城區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規劃》不但劃定了飲用水水源地三級保護區范圍,在保護區內,多種建設或活動被禁止。
明確應急備用水源
衢州市城區現有供水企業5家,其中4家水廠水源為黃壇口水庫。城區飲用水常規水源湖南鎮——黃壇口水庫現狀設計供水量為28600.5萬立方米/年,近期,用水量與供水量可以平衡。
但《規劃》提出,衢州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也有“脆弱”的一面,城區現狀供水水源單一,遠期用水量欠缺,如遇到突發性水源污染事件而不能迅速及時解決,會直接導致城區市民喝不上安全、放心的水,因此,必須考慮應急和備用水源。
《規劃》明確,應急水源為常山港老鷹潭段,儲備水源為新建寺橋水庫和九華水庫。
劃定水源保護區范圍
《規劃》劃定了市區常規水源保護區范圍。
一級保護區水域范圍為黃壇口水庫山公圩至水庫大壩;黃壇口大壩至石室堰引水口下游100米;石室堰引水渠全程。陸域范圍為大壩至山公圩段的集水面積,石室堰引水渠兩側各縱深100米。
二級保護區水域范圍為黃壇口水庫灘頭至山公圩;黃壇源莊底至黃壇源與烏溪江匯合口。陸域范圍為水域一級、二級保護區的集水面積中扣除劃屬陸域一級保護區的其余集水面積范圍。
三級保護區水域范圍為烏溪江遂昌縣與衢江區交界處至黃壇口水庫灘頭。陸域范圍為水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的集水面積中扣除劃屬陸域一、二級保護區的其余集水面積范圍。
《規劃》還提出保護區水域水質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Ⅱ類標準。
同時,《規劃》分別設了多項“禁令”,在保護區,劃定畜禽規模養殖的標養區、限養區,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防止人類活動等對水源地保護和管理的干擾,攔截污染物直接進入水源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