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網格化、常態化”農村供水動態監測機制。加大對脫貧村、脫貧戶、監測戶、低收入戶和供水薄弱地區監測頻次,暢通鄉級供水監督、供水服務、管水人員電話,及時發現和解決苗頭性、傾向性、突發性供水保障風險問題,及時回應群眾合理訴求,進一步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應對洪旱和冰雪等自然災害的處突能力,確保不出現整村整鄉連片規模性觸底線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確保不發生因水返貧問題。
二是推進農村供水“一改三提”五年行動。堅持“能集中則集中、宜分散則分散,有條件的區域積極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的原則,因地制宜推進“三個一批”工程,不斷優化農村供水格局,努力構建安全高效綠色智能的農村供水網絡。農村集中供水率和自來水普及率均達到77%,實施25處農村集中供水水質提升工程,實現全區水質達標率逐步提升。
三是開展農村供水“凈水行動”。全面開展農村供水“凈水行動”,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質檢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努力實現“六凈”(源凈、廠凈、池凈、管凈、缸凈、水凈)目標,從源頭到龍頭筑牢水質安全屏障,著力改善農村供水衛生條件,穩步提升水質達標率,推動農村居民從“有水喝”向“喝好水”轉變,著力構建“水質凈、環境美、供水暢”的良性供用水秩序,保證農村居民在農村供水保障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是強化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全面落實農村集中供水工程運行管護責任,強化水源巡查保護、管網巡查維修、凈化消毒和水質檢測等日常運行管理工作,不斷提高運行管理專業水平。加強集中供水日常調度管理,指導供水單位做好蓄水保水、節水調水。不斷探索完善春節等重要節假日農村供水保障措施,增強應對季節性、臨時性缺水問題和“潮汐性”供水量激增、激減等突發情況的預判能力和處置能力。深化長效管護機制建設。全面落實“三個責任”“三項制度”,進一步壓實水利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鄉鎮街道運行管護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