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與民??? 新聞來源:萊蕪日報????
???????? 8月6日《關于調整城市供水價格的通知》確定,我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2.62元,行政事業單位用水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05元,工業商業用水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10元,建筑及其它用水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96元,特種用水(洗車、洗浴)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6.06元。
在7月18日市物價局舉行的調整城市供水價格聽證會上,初步確定的水價是: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2.73元,行政事業單位用水2.94元,工業商業用水3.2元,建筑及其他用水3.57元。最后敲定的水價和聽證會上的價格為什么不一樣了?市物價局的同志解釋說,水價的形成是在價格調整聽證會的基礎上,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充分考慮居民的承受能力的情況下確定的。所以,居民生活用水水價比初步方案低了。至于其他方面的用水價格比初步方案稍高了一點,這是因為是在總的價格水平不變,和考慮全省的價位上確定的價格。
各類水價的組成都有詳細的說明。比如,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2.62元,其中包括基本水價1.28元,水資源費0.32元,污水處理費0.90元,城市附加費0.12元。
城市供水價格調整后,原萊蕪市物價局《關于收取住宅小區自來水損耗費用的批復》(萊價字[1999]68號)同時廢止,即:市自來水公司對小區直接收取水費到戶的,不再加收10%的損耗費。
規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