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汕頭市調整中心城區城市污水處理費價格決策聽證會在汕頭賓館舉行熏20多名來自政府部門、經營單位和社會各界代表以及調價申請單位代表各抒己見,對市環境保護局提交的調價方案進行了充分論證。
根據汕頭市成本調查隊《關于汕頭市中心城區城市污水處理定價成本監審報告》對汕頭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運營情況的審核,目前汕頭市中心城區單位污水處理成本為1.3114元/噸。
據介紹,按照國家“誰污染,誰付費”和“保本微利”的原則,參照國內及省內其他城市城市情況,結合汕頭市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市環保部門提請在市區規劃區范圍(金平區、龍湖區、濠江區),采用一次聽證,分步實施,將汕頭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按自來水用水量計征進行如下調整:從2008年7月1日提高至0.8元/噸,2009年7月1日起提高至1.1元/噸,2010年7月1日起提高至1.5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