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綜合司印發關于加強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到2025年,建立較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體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應急體系。
通知要求推進供水設施改造。一方面,升級改造水廠工藝,各地要組織城市供水企業對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要求,開展水廠凈水工藝和出水水質達標能力復核,需要改造的,按照有關要求有序實施升級改造;另一方面,加強供水管網建設與改造,對影響供水水質、妨害供水安全、漏損嚴重的劣質管材管道,運行年限滿30年、存在安全隱患的其他管道,結合燃氣等老舊地下管線改造、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等,加快更新改造。
通知強調,要提高供水檢測與應急能力。各地疾病預防控制主管部門要加大督查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加強水質衛生監測,防范衛生安全風險;城市供水主管部門要加強城市供水水質監測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對出廠水、管網水、二次供水重點水質指標全覆蓋檢查。與此同時,各地要完善供水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在水源突發污染、旱澇急轉等不同風險狀況下的供水應急響應機制。此外,通知還明確,推進供水智能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