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您在呼和浩特市人大十六屆一次會議提案《關于加快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促進全市農業節水灌溉的建議》,非常感謝您對我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的持續關注。
我市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由水務、發改、財政和農牧4個部門共同推進實施,該項工作還被列為最嚴格水資源考核、糧食安全考核、鄉村振興考核、深化改革考核等各項考核的重要指標。
一、2021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
一是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2021年3月15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同意建立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局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2021]2-25),我市建立了水務局、發改委、農牧局、財政局四部門共同推進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局際聯席會議制度,由水務局牽頭于2021年已經召開兩次聯席會議,對推動我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起到了推動作用。
二是啟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以電折水”工作:2021年自治區利用國家下達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資金在全區范圍內啟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以電折水”工作,下達我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以電折水資金816萬元。按照要求我市委托三方技術支撐單位,根據水文地質單元,在全市取水口核查基礎上按照不低于1%的標準選取300眼機電井確定為典型機電井;通過典型井觀測、測試井現場測試、相關性模型算法等方式,完成25174眼農業灌溉機電井“一井一系數”初步賦值工作。
三是用水價格改革方面:麻地壕灌區和哈素海灌區已完成水價調整工作;我市土左旗的灌區實行政府定價,于2021年11月已經將成本測算報告報發改委,由于疫情成本監審工作預計于9月份完成;和林縣的四個灌區采用協商定價,已經簽訂協議,賽罕區的灌區正在進行協商定價。
四是改革面積完成情況:依托農牧局高標準農田建設和“以電折水”系數率定項目完成了自治區下達的100萬畝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其中實現供水計量的大中小型灌區34.22萬畝,井灌區65.78萬畝。
二、2022年工作安排及進展情況
一是完成年度下達改革面積:2022年2月18日由市水務局、發改委、農牧局、財政局《關于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22年度改革面積及驗收面積的通知》聯合發文下達2022年我市農業水價改革面積84.88萬畝,驗收面積88.28萬畝。
二是農業供水計量設施完善:2021年利用自治區水利廳下達的816萬元資金,完成了300眼典型井的安裝工作,對25174眼農業灌溉機電井賦予“一井一系數”。2022年5月15日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呼和浩特市關于加快推進2022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以電折水”重點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由水務部門完善農灌機電井基礎信息臺賬,由供電部門完善農灌機電井用電戶基礎信息臺賬、水務、供電共同完成電量與機電井匹配工作,爭取2022年實現農業灌溉用地下水計量全蓋。
三是農業用水總量指標分解到用水主體:2022年2月我市已將水資源可利用量指標(包括農業用水指標)分解下達給各旗縣區,5月自治區下發《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對取水管控指標進行了調整,按照新下達的取水管控指標要求,我局已完成指標分解工作,同時督促各旗縣區5月底前將指標分解下達到各鄉鎮、村(用水管護主體)。
四是田間管護落實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呼和浩特市關于加快推進2022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以電折水”重點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重點工作任務要求市農牧局牽頭,落實管護主體、簽訂管護協議、明晰產權,保障運行規范。
五是將農業水價調整到不低于工程運行維護成本水平:
2022年4月市水務局經過專家審查,完成了《呼和浩特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各旗縣區地下水灌區農業用水運行維護成本水價測算(參考價)》報告,給各旗縣區開展農業灌溉用水協商定價工作提供參考。
六是及時分解下達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盟市及旗縣財政安排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資金:2022年上級部門未下達2022年農業水價改革資金。市本級財政2022年列入10萬元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獎勵資金,賽罕區16萬元,托克托縣根據節水量申請獎勵資金;其他旗縣區正在草擬獎勵辦法,和林縣準備列入20萬元,玉泉區準備列入5萬元。
2022年是水價改革的第七個年頭,也是攻堅克難的關鍵,按照《呼和浩特市關于加快推進2022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以電折水”重點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每月的9日、19日、29日上報要求發改、財政、行政審批、農牧、供電、各旗縣區按旬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由市水務局水務事業發展中心成立三個工作組按月調度對照自治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驗收辦法督導各旗縣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成情況,并按月通報;由市水務局組織發改、財政、行政審批、農牧、供電和各旗縣區水務(利)局召開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聯席會議,協商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共同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各項任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