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監管責任,提升地下水資源管理能力。管理處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按照國務院《地下水管理條例》、《甘肅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等水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立足灌區水資源管理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灌區地下水資源管理制度,明確監管職責,強化灌區351個地下水取水口監管,重點加強灌區超采區178眼機井監管,將監管任務分解到人,強化責任落實,全面實現灌區機井動態化監測、常態化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補齊地下水資源管理短板。充分利用灌區已架設運行的機電井遠程智能監控設施,專人負責、輪班值守,登記好機電井運行臺賬,對運行機井的啟動、充卡、運行等做到全程跟蹤監管。加大機井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對所管機井進行檢查,確保機井計量設施安全運行。同時根據供電部門提供的機井用電量進一步推算機井用水量,補齊計量短板,使用水計量更加精準,有效遏制了“搭橋過線、取線運行”等違規現象發生。
堅持節水優先,大力推廣高效節水新技術。在超采區機井控制灌溉區全力推行管、噴、滴灌節水工程,2022年灌區高效節水面積達到14.34萬畝,占總播種面積34.9萬畝的41.2%;通過推廣農業節水新技術,進一步提高農業灌溉用水效率。加強工業、生活、生態計劃用水,積極引導生產企業采用新裝備、推廣應用新工藝,加強污水處理,實現水循環利用,全面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
強化普法宣傳,加強超采區聯合執法能力。加強《水法》、《地下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水法制環境,加大對地下水超采的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暢通違法行為舉報渠道,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鼓勵社會各界和群眾參與水資源執法工作,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和參與地下水超采區管理的良好氛圍。加強與自然資源、環保、公安等部門的協同執法力度,提升聯合執法能力,形成水資源管理強大合力,確保地下水水位運行穩定,全面提升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整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