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廣東省“十四五”用水總量和強度管控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將嚴格用水總量和用水效率管控、加快建設取水監(jiān)測計量體系、建立健全用水總量核算和評估制度、建立用水總量動態(tài)配置機制,并明確廣東各地級以上市“十四五”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及管控措施。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435億立方米以內,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在13.03億立方米以內、非常規(guī)水源利用量8.11億立方米;萬元地區(qū)生產總值用水量和萬元工業(yè)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降幅不低于20%和10%,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shù)不低于0.535。到2030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450.18億立方米以內。
其中,在各地級市“十四五”用水效率控制目標方面,《方案》提出萬元地區(qū)生產總值用水量較2020年降幅、萬元工業(yè)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降幅、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shù)三項指標,并給出廣州、深圳、珠海等21地市在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具體控制目標。
以廣州市為例,較2020年萬元地區(qū)生產總值用水量,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目標降幅分別為6%、12%、18%、18%;較2020年萬元工業(yè)增加值用水量,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目標降幅分別為6%、12%、18%、18%;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shù)分別為0.531、0.540、0.550、0.559。
在各地市“十四五”和2030年用水總量方面,《方案》提出2025年用水總量、2030年用水總量、2025年地下水取用水量以及非常規(guī)水源利用量等指標。以廣州為例,到2025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45.42億立方米以內,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在0.344億立方米以內、非常規(guī)水源利用量1.00億立方米;到203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49.52億立方米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