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安慶市委批準,安慶市紀委監委對安慶供水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游桂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游桂林違反政治紀律,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擅自決定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群眾紀律,違規收取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設立“小金庫”;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挪用公款供他人使用,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
游桂林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長期搞“一言堂”,擅權妄為,將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游桂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安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