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到2023年河南省基本建成較為系統、完整的取水監測計量體系。非農業取水口和大中型灌區渠首取水口計量全覆蓋,取水量計量率和在線計量率明顯提高,監測計量設施滿足相關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信息平臺建設和數據共享得到有效提升,能夠及時、準確、全面掌握全省地表水、地下水等水源取水以及各領域用水情況。
“取水單位或者個人通常稱為取水戶,取水戶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取水工程源頭稱為取水口。一個取水戶可以有多個取水口,一個取水口也可對應多個取水戶。年取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取水戶,都要辦理取水許可證,取水口不需要辦理取水許可證。”河南省水利廳水文水資源管理處處長郭貴明介紹。
取水口監測計量體系,主要包括取水口計量設施和管理單位的監測平臺兩部分,其中取水口計量設施包括傳統型的取水計量(即水表)和在線計量兩大類。
通過對取水口取水量進行監測,能夠及時掌握區域、流域,以及不同用途用水的取用水動態變化情況,為優化水資源配置,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和工業、農業、生態用水安全提供更加科學的依據。
郭貴明說,河南省城鄉生活用水、工業用水取水口計量率較高,安裝使用傳統型水表較為普遍,但灌區和農業灌溉井計量率較低,規模以上取水在線計量率較低。近年來,在財政部門的支持下,水利部門組織各地開展了水資源監控體系一期、二期項目建設。下一步,水利部門將重點推進規模以上取水戶和灌區、農田灌溉井計量監測設施建設。
根據河南省總體目標,規模以上即地表水年許可水量20萬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許可水量5萬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均應安裝在線計量設施。調水工程和向河道外生態補水的取水口,應實現計量全覆蓋,規模以上的要做到在線計量。5萬畝以上的大中型灌區渠首取水口,到2022年要全部實現在線計量。對其余中型灌區渠首取水口,應通過安裝計量設施或折算進行取水計量。
未來,河南省還將有序推進農用灌溉機井監測計量,地下水超采區結合實際進一步提升農用灌溉機井監測計量覆蓋面。對不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的監測計量設施,取水戶應限期更換、維修,并依法申請檢定或校準,保障計量設施正常運行。對取水規模達到在線計量要求而未實現在線計量的,取水戶應限期實現在線計量。
《通知》還明確,城鎮公共供水、農村集中供水(飲水安全工程)、地溫空調、自備水源取水工程取水口均需安裝計量設施,其中規模以上的取水口、公共供水中的重點監控用水單位應安裝在線計量,地溫空調取水口和回(排)水均需安裝計量設施。
郭貴明介紹,根據相關法律,未安裝計量設施的,責令限期安裝,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計算的取水量和水資源費(稅)征收標準計征水資源費(稅),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取水許可證。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的,責令限期更換或者修復,逾期不更換或者不修復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計算的取水量和水資源費征收標準計征水資源費,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取水許可證。規模以上取水戶如果不按照相關規定安裝在線計量,新增取水戶不能辦理取水許可證,已辦理取水許可證的不能延續取水許可。無證取水的取水戶,由縣級以上水利部門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