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福建省所有市縣將逐步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和季節性水價,到2010年全面推行。這是5月6日福建省建設廳轉發國家有關開展2008年全國“城市節約用水宣傳周”工作通知時強調的。
據了解,根據福建省建設廳關于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工作意見,到2010年,該省所有市、縣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和季節性水價;設區市非居民生活用水實行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今后該省重點將抓好設區市城市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戶計劃用水管理。計劃用水戶的范圍可根據各地情況自行確定。要積極開展污水再生利用,污水處理廠區綠化、濾布沖洗等用水要采用經處理的污水;有條件的地方,市政、環衛、綠化用水要優先考慮采用污水再生水,減少使用自來水;河道景觀用水也要積極采用再生水。另外,今后全省公共和民用建筑的節水重點要積極推廣節水型用水器具。